因公司管理存在漏洞,一快递员竟在三个多月的时间里,先后60余次侵吞公司货款8万余元。日前,福田区检察院以涉嫌职务侵占罪提起公诉,被告人邹某某一审被法院认定罪名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邹某某于2006年入职福田区某快递公司,负责上门收取客户让其公司代寄的货物,为客户代收货款后上交公司,并将公司返还给客户的货款转交客户。
2009年10月下旬,邹某某第一次侵占了客户的货款,提心吊胆了几日发现公司并没有发现,于是又实施了第二次、第三次……期间,为了尽量避免侵占行为被发现,他还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形式进行掩盖。2012年4月初,邹某某觉得事情再也掩盖不了,于是关掉手机潜逃。此时被他侵占货款的金额已达84000元。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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