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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推迟三审预算法修正案

时间:2013-08-07 17:55:08  来源:财新网  作者:王长勇 邢昀
导读:将于8月下旬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四次会议,不会安排预算法修正案三审。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预计于今年秋季召开,财税改革将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已公开透露,财税改革主要包括,调整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支出责任,适当增加中央政府的支出责任;完善税收制度,构建地方税体系;加快预算制度改革,构建完整、规范、透明的预算体制,调整预算平衡方法,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对养老、医疗体制进行改革,使其更有可持续性。

  可以预见,有关财税改革的重要决定,将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作出,这势必对预算法修订提出新的要求。新一届政府延缓预算法修订,这样可与整体改革进程相一致。

  现行《预算法》于1995年施行,修订工作启动于2004年,两度成立起草小组,至今已跨越三届人大。2011年11月国务院常务会讨论通过预算法修正案(草案),当年12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审该草案。

  2012年6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审预算法修正案(草案),随后在中国人大网公布草案二次审议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在一个月的征集期内,共征集到33万多条意见,参与人数达1.9万多人。

  距离征集意见结束已过去了一年,全国人大至今仍未公布征集意见的情况。今年4月初,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官员告诉财新记者,后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三审预算法草案,审议前将向社会公布征集意见的情况。(记者 王长勇 邢昀)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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