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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普湖县人民法院文化建设情况的调研

时间:2013-08-19 10:20:57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徐明亮
导读:近年来,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十分重视法院文化建设,紧密结合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法院工作实际,院党组一班人始终认为,法院文化建设不仅是营造法官精神家园的重要资源,而且是深化法官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十分重视法院文化建设,紧密结合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法院工作实际,院党组一班人始终认为,法院文化建设不仅是营造法官精神家园的重要资源,而且是深化法官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的重要途径。本文从岳普湖县特有的文化入手,结合岳普湖县人民法院目前法院文化建设的现状,对边疆多民族地区法院文化的特点进行探析,以期能探索出适合边疆多民族地区法院文化建设的方法,为边疆多民族地区法院的文化建设提供思路。

  一、岳普湖县文化特点

  岳普湖县地处喀什地区中部盖孜河下游,塔克拉玛干沙漠西缘,喀什噶尔平原东端,东邻巴楚县、麦盖提县,南靠莎车县西南,西部与英吉沙、疏勒县接壤,北与伽师县相接,东西最长93公里,南北最宽56公里,总面积3327平方公里,全县共有七乡二镇,五个国营农林牧场,87个行政村,559个村民小组,人口17万人,由维吾尔、汉、回、蒙古、壮、满、哈萨克、柯尔柯孜8个民族成份组成。岳普湖县享有“中国沙漠风光旅游之乡”的美誉,境内有著名的景点-达瓦昆沙漠旅游风景区(国家AAAA级旅游景点),是集边境、多民族、贫困为一体的国家级贫困县。其文化表现出独有的特点:一是岳普湖县世居8种少数民族,多民族聚居导致岳普湖县文化具有多样性,并呈现出区域性差异;二是岳普湖县1942年建县,时间较短,至今只有70年的历史,社会发育程度较低,文化落后,群众法律意识不高,社会行为大多以民间习惯为规范;三是岳普湖县是一个资源匮乏、环境艰苦,县城经济以农业和家庭养殖业为主,经济欠发达,文化比较滞后。

  二、岳普湖县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现状

  1、内部文化建设

  物质文化建设。近年来,我院组织实施了“四项工程”和“十项公开”,即:素质工程、阳光工程、民心工程、 形象工程和法院的职能公开、立案公开、收费公开、审判公开、执行公开、办案纪律公开、监督举报公开、错案追究公开等“十项公开”。通过实施四项工程,不仅使法官的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而且还赢得了各族群众的好评,树起了法院的良好形象;有1名干部被评为喀什地区第四届 “十大杰出青年”。通过实施“十项公开”,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法院的了解和信任。另外,还通过开展巡回办案、送法下乡、扶贫帮困等活动,密切了法院与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通过加强宣传报道,大力弘扬人民法院清正廉洁、秉公执法、文明办案的良好形象,扩大了法院的社会影响。2005年,我院评为自治区级精神文明单位,2009年,我院在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院党组认真研究,购买了背投彩电、功放等娱乐设施,丰富了干警的业余文化生活,并修缮了干警浴室、安装了太阳能热水器。同时为困难群众献爱心,发动全体党员为困难群众捐款2620元,帮助了我县一批困难的群众,密切了党群关系。我院的新审判办公楼于2006年开始启用,达到了有办公室、审判庭、接待室、图书阅览室和档案室的“四有”标准,并逐年添置执法用车和电脑等办公设施,大大提升了法院装备的现代化,为规范审判活动和便利群众诉讼提供了较好的场所和环境。

  精神文化建设。仍主要以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作为开展法院文化建设的主轴,通过理论中心组、政治业务学习、个人自学等组织学习,同时依托各种主题实践活动,开展一些集体活动,如参加政法委、司法局组织的法制宣传活动,“五一”唱红歌比赛、“七一”重温入党誓词、选派干警参加县上组织的演讲、歌咏等比赛和文艺表演等活动,极大地丰富了干警的业余文化建设。

  队伍文化建设。制定了《岳普湖县法院干警再教育规定》,激励干警投入到自主学习的过程中,2012年,我院共有干部职工43人,其中:干部40人,工人3人;民族干警26人,汉族干警17人;男33人,女10人;党员32人;本科以上学历21人,占47%,大专基本普及;有审判职称的20人(含6名院领导)。院党组共有6人组成,其中:党组书记1名,院长兼党组副书记1名,党组成员、副院长3名,纪检组长1名,平均年龄40岁。同时,近年来岳普湖县法院新招录人员中外地人占绝大多数,本地人仅占1人,外来文化对本地文化有着不同程度的影响和冲击。

  制度文化建设。我院结合实际,制定并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首先,制定部门规章制度,由各庭室根据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出本庭室各项工作制度,并经各庭室集体讨论后报院领导审核。第二,制定院规章制度,先由办公室负责起草,然后召开干警大会集体讨论,经过一番努力,我院共制定各项规章制度60余项,为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同时,加大了制度建设的力度,编撰了《岳普湖县法院规章制度汇编》。汇编按照党政事务和队伍建设、审判工作、后勤管理等收集了四大类数十项规章制度。

  2、外部文化建设

  岳普湖县法院在外部文化建设方面起步较晚,也缺乏认识,基本从审判工作最基本的环节和最基本的要求入手:

  (1)建立健全监管机制,构筑“大制度”防线,突出“制权、管钱、用人”主线,切实健全和完善相应的配置管理机制,真正消除了制度和管理上的缺陷及漏洞。

  (2)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形成“大监督”网络,确保制度建设真正落到实处,通过建立和完善函询回复、诫勉谈话、督促整改等制度,不断促进我院测评预警机制的健康运行。

  (3)建立健全科学的保障机制,凝聚“大协调”合力,形成了各庭室一起动手,协调行动,全院广泛参与的工作局面。通过健全制度,完善程序,落实要求,强化监督,保证了审判权、执行权的正确有效行使。

  (4)实行文书审签制。裁判文书一律经院长签发。承办人送签法律文书时,一并将审判执行卷宗送分管院长;分管院长通过阅卷后再签发文书,杜绝“先斩后奏”,杜绝“生米做成熟饭”后再来汇报,确保把问题解决在裁判文书送达之前。

  (5)实行质量评查制。案件质量评查小组,坚持对每月所结案件的质量评查。评查严格按照本院制定的案件质量评查办法进行。实行一案一评,一月一通报,在通报中对存在的质量问题点到案,点到庭,点到承办人,做到不迁就,不护短,不遮丑。

  (6)实行“五关审查”制。案件质量一律经承办人自查、审判长复查、庭长审查、审监庭评查、院长抽查五关。问题出现在哪一关,那一关及其以前的责任人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7)实行文书评选制。案件质量评查小组每季度对裁判文书质量进行一次集中评查,对文书格式正确、说理充分的,择优进行表扬,对差错严重的文书予以通报批评,以扬优罚劣。

  (8)实行民主决策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合议庭意见不一致的,应由审判长报分管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凡是新型案件、社会影响大的案件、领导、群众关注的案件,不论庭内意见或者合议庭意见是否一致,一律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

  (9)实行庭审观摩制。审判委员会成员不定期对各类案件的庭审进行观摩评议;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观摩庭审。

  (10)实行办案回访制。办一案,回头看,看案件是否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案结事了,当事人满意。

  (11)进一步完善了上门立案、假日办案、巡回办案一系列便民措施,从细微之处让当事人感受到法院的诚心、耐心、细心和热心。

  (12)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增强审判透明度,5名人民陪审员已于5月1日正式上岗,近年来,已参加庭审活动200余次。

  (13)认真开展了岗位大练兵活动,进一步提高干警的“庭审技能、裁判文书制作技能、执行技能、书记员技能、法警技能”,通过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和庭审观摩活动,使裁判文书质量有了较大的提高,法官驾驭庭审的能力明显增强。

  但从以上方面仅仅依靠上述活动来向社会公众展示法院的文化特质,社会公众对法院的认知仍停留在表面。

  3、文化建设在审判实践中的成效

  一个先进的法院文化能有效的促进法院工作科学、有序的开展,有利于构建先进的个人价值观、世界观,从而影响法官在办案中的取舍及方法。

  如我院受理色也克乡一村吐孙姑托合提(原告)离婚一案,由于原告患肺结核长达8年,虽经多方治疗,但收效不大,病情进一步恶化,在加上许多并发症,致使原告无法坐立,不能正常参加庭审,根据实际情况,我院决定特事特办,当时立案,现场开庭,由于其不能正常起坐,只好把庭开在她坐的毛驴车前,在长达2个多小时的庭审中,审判人员始终顶着烈日,毫无怨言,最终将该案予以调解结案。

  随着“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到“调解优先、调判结合”这一转变,法院工作变得更加注重司法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而正是这一转变将法院文化建设又提到了一个更高、更新的层次。在建设法院文化中,我们从化解社会矛盾出发,将调解结案作为最优的结案方式,摒弃了一贯判案的方式,在“公平、公正、效率”的司法精神中添加了“和谐”,将法院文化建设与当代社会需求有效结合起来。从本案的效果来看,我们发现调解结案在促使当事人息诉、彻底解决民事纠纷、缓解案件中的对抗、解决执行难以及解决矛盾冲突、保证社会稳定等方面有着判决所无法比拟的优势。

  三、岳普湖县法院文化建设取得的成效

  (一)深入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拓宽民意沟通渠道

  近年来,该院认真开展各项学教活动,院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动员大会,统一全院干警思想,与“千名干部赴基层转变作风、服务群众”等主题实践活动、“百名法官进园区”、“法企共建”等活动相结合,拓宽民意沟通渠道。坚持学习办案两不误、两促进,切实做到了“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主动深入到企业、校园、农村、社区开展法制宣传,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及时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联络沟通,让各界人士了解法院,主动接受群众监督。4月21日,40名法官分成五组,由院领导带队走访60家企业,认真听取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目前,驻工业园区法律服务站共调处诉前矛盾纠纷26件,调解15件,发放便民联系卡50余张,受理诉讼案件6件,开展法律咨询3次,当场解答企业法律问题25人次。6月13日,及时召开“法企共建”授牌仪式,与两家企业进行了对接,对企业进行法制讲座2次。目前,巡回审理案件125件,调撤119件,调撤率95.2%。

  (二)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铸造钢铁队伍

  为了调动干警工作的积极性,该院以“亲情化”管理为手段,实行人性化管理,开设了“法官讲坛”、“法官上党课”等活动;七一前夕,开展重温入党誓词活动和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干警间的沟通和交流,业务能力、司法水平和综合素质得到提高;强化管理创新,用制度管人、管事,注重从小事着手,体现人文关怀,给干警创造一个宽松和谐的办公环境,激发干警的工作热情;结合实际,针对一些干警长期处在同一岗位上,思想僵化,工作缺乏热情,不能很好发挥主观能动性的现状,对全院的13名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实现了人员良性互动和合理配置,进一步调动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通过这些措施,全院上下团结一心,干事创业,爱院如家,争做主人,埋头苦干,无私奉献的良好局面逐步形成。针对当前司法实践中法院队伍出现司法作风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该院坚持“从严治院”的工作方针,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制定全面的制度和详细的惩奖措施,确保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抓好日常防范,推行廉政监察员和司法巡查制度,通过向事人发放廉政建设随案监督卡、向社会公开设立举报箱,公布违法违纪投诉电话、向干警家属寄廉政公开信等途径,进行全方位监督;通过个案情况举一反三,查找工作漏洞,针对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岗位和环节,抓好防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及时整改,确保再无此类情况出现。多年来,该院未出现受到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人和事。

  (三)加强信息调研工作 法制宣传取得新突破

  院党组高度重视法制宣传工作,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责任制,先后多次召开信息调研宣传工作研讨会,并以文件形式把信息调研任务分解到每个部门、每位干警,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良好局面,确保了信息调研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加强宣传设备配备和经费保障,为宣传人员配备了专业的数码相机、摄像机、笔记本电脑等宣传设备,并予以经费保障。在日常宣传工作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主动邀请媒体朋友到院里进行采访报道,和媒体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并积极配合媒体组织专题采访。作好宣传策划,积极组织重大宣传活动。目前,我院干警撰写的法院简报被《岳普湖政报》、《新疆法制报》、《新疆法院网》、《新疆平安网》、《喀什日报》等县级以上报刊、新闻网络媒体采用80余篇。同时,组织策划重大宣传活动5次,分别是策划宣传了深入基层、送法下乡活动,巡回审判活动,青年法官志愿者普法、送法进校园活动,以及送法进企业活动和送法进工地为农民工维权等活动,均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四)加强群众满意度 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是坚持司法政务公开,方便群众诉讼。在醒目处悬挂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有关信息,使群众对法院工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在办公楼大厅设有干警公示栏,干警的姓名、职务、照片、所在庭室、办公处所等,便于群众监督。二是坚持司法程序公开。公开庭审、邀请旁听、人民陪审员参审,是该院司法公开举措之一。尤其是对社会关注程度高,有一定影响的案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社会各界人士以及当事人代表参加案件庭审旁听、参与调解等,扩大了审务公开的范围,让当事人通过看得见、听得懂、信得过的庭审程序和方式感受到了司法的公正,零距离感受司法的公正、公平和公开,为当事人服判息诉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三是坚持院长接访日制度。该院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法院的重要举措,定期安排院领导在信访接待室接待人民群众来访,耐心细致地做好来访登记,倾听来访群众的诉求,根据来访案件的具体情况,通知有关业务庭庭长及案件办案法官到场参与接访,现场为来访群众答疑解惑。既畅通了当事人的权益监督与救济渠道,又化解了许多棘手的涉诉信访问题。四是坚持法院信息网上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依托“岳普湖县人民法院网”,严格依法公告开庭信息,方便人民群众旁听案件庭审。完善裁判文书和诉讼档案公开查询制度,依法在网上公开各类案件裁判文书信息,方便当事人查询,向社会公众公开审判动态,接受群众监督。通过网络信息扩展司法服务职能,既宣传了人民法院、人民法官,弘扬了法治,又架起了与广大人民群众沟通的有效平台。五是搭建服务平台,开通便民热线电话,设置了诉讼流程图和导诉台,为当事人提供了饮水、纸张、笔墨、印水等服务器材,使人民群众在法官干警亲民、便民、利民的自觉行动中感到法院工作的亲和。六是开展“开门评警”活动,广泛征求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针对意见和建议,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行查漏补缺,以此促进工作作风的转变,着力提升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五)加强安全防范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该院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和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紧紧围绕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标准努力参与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首先,做好干警自身的遵纪守法、严以律已工作。经常性地对干警进行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教育,加强干警的廉政法律责任意识;其次,做好本职工作,从源头抓起,确保案件质量。加大案件执行力度,充分利用执行机制、救助机制、联动机制等,执行一切可能执行的案件;严格落实各项信访措施和信访责任倒查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并将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细化,把落实综合治理措施作为“硬指标”,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第三,做好社会治安的法制宣传工作、强化以案讲法的社会功能。增强法制宣传的广泛效应,注重选择典型案例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宣传,使公民接受生动的法制教育,提高法制教育意识,有效的预防社会治安纠纷、减少诉讼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二是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由于岳普湖县地处南疆,人员情况复杂。为确保单位财物安全,认真吸取经验教训,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全保卫制度及值班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切实加强单位安全保卫工作。值班当中,都由院领导亲自坐阵带班;并制作了值班登记本,对进出人员和车辆进行严格登记管理,重大节假日或特别时期,除值班人员外,另增两名干部值班。目前,法警大队和纪检组联合进行督察36次,整改和发现问题都及时予以解决。由于值班领导重视,措施得力,隐患得到及时消除。

  三是做好各项设施的安全检查工作。日常工作中,坚持每天下班后半小时锁办公楼门,由值班人员检查办公室和机关院内,对有关安全设备详查细看,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解决;节假日前对每个办公室、库房、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如发现隐患,做到及时消除,确保单位安全。

  四、岳普湖县法院文化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1、对于应该建设怎样的一种法院文化,认识还不够清晰,没有一个科学的定位,忽略了法院的职业特点,笼统以 县委、政府中心工作来建设法院文化,无法突出法院的自身特点。

  2、法官的整体素质还不够高,由于我县地处偏远,法官培训机会少,一方面由于我县地处南疆,属经济欠发达地区,工作多,任务重,再加上我院经费紧张,工作条件有限,法庭法官既要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又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既要坐堂问案,又要巡回审判;既要进行调解,又要做出判决,因此我院法庭工作人员经常超负荷运转,工作的辛苦可想而知。另一方面由于人员数量少,很难抽出干警参加系统培训。老同志知识结构单一、文化素质偏低、理论素质不高,因此很有必要进行知识更新和系统培训,虽然许多老干警都很有法庭工作经验,但抽出其中一人法院有时就不能正常办案,从而不能很快适应新时期审判任务的需要。加之,边疆地区法官待遇偏低,风险大,很难吸引优秀的法律人才到法院工作,也就不足以产生我们期待以久的体现法律、法院、法官精神的优秀法院文化。

  3、存在重业务轻文化倾向。由于我县地处南疆,站在反分裂斗争的最前沿,维稳任务繁重,加上巡逻、值班等其他非业务工作,造成一些法官在学习培训或文体活动中,不够积极,经常可以听到“案件都办不来,哪有时间学习”的诸多抱怨,持此种观点的既有中层领导,也有一般干警。面对边疆特殊地区的实际,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文化建设的参与度和积极性,十分不利于法院和法官的全面发展。

  4、缺乏文化建设专项资金,就目前我院经费来看,侧重于办案及硬件设施,对于精神文化建设常常因资金欠缺无法开展,严重制约法院文化的建设。

  五、推进岳普湖县法院文化建设的对策

  1、加强“双语”学习。目前,我院民汉干警基本都懂“双语”,有效地增强了相互的交流和学习,从而解决语言不通的问题,有效促进了边界稳定与各民族和睦相处。

  2、采取巡回办案的方式,利用“巴扎法庭”、“假日法庭”,加大巡回审判的力度,就地审理、即时调解、适时宣判,把民间纠纷化解在基层,方便群众的诉讼,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

  3、制度建设作为文化建设的基本载体,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在文化建设过程中,我院制定了《诉讼指南》,选派骨干法官深入乡村,走进学校、社区和企业进行普法宣传,积极参与“大调解”工作,制定法院“大调解”实施方案,举办“司法开放日”活动,进一步办案透明度,消除群众对法院的负面情绪。

责任编辑:guanliyuan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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