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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哈密市法院改进司法作风

时间:2013-11-27 15:39:05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魏芸
导读:今年,新疆哈密市法院多举措传达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在改进会风文风、压减“三公经费”开支、加强监督检查等方面以“自查、自纠、自省”方式改进司法作风,并取得了良好成效。

  今年,新疆哈密市法院多举措传达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在改进会风文风、压减“三公经费”开支、加强监督检查等方面以“自查、自纠、自省”方式改进司法作风,并取得了良好成效。

  坚持司法为民,密切联系群众。一是完善便民服务措施,实施立案过程“一站式”服务;设置导诉台,解答咨询,引导诉讼;加强诉讼风险提示,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权,帮助他们明明白白打官司。二是做好涉诉信访,设立信访接待室,采取圆桌接访方式,坚持每天一名院领导或厅长接访,随时掌握信访动态,加大信访案件处理力度,力争做到信访案件件件有落实、件件有答复。三是选任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今年6月,经报请人大和上级法院批准,严格遵循公开、公平、择优的选任原则,从基层乡镇、企事业单位中选任了13名能自主支配时间、热爱陪审工作的新陪审员,增强了审判透明度和人民群众对法院裁判公信力的认同。四是注重“民众参与”的调解形式,针对个案具体情况,积极邀请当地司法所和公道正派、阅历丰富的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或当地有威望的基层干部及双方当事人的亲朋好友等人员到场说理道情、评判是非,协助法院做好当事人思想疏导工作。

  推进司法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一是在审判楼外安装显示屏,直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的庭审实况。二是在办公楼内电子大屏上通报当月庭室和审判员的收结案、案件审限、审判管理十项指标完成情况,自觉群众监督,推进司法公开,阳光审判。三是定期与不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特邀监督员等旁听案件,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及其他人员的监督。

  改进调研工作,解决实际问题。该院院领导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到基层调查研究,听取干警意见,了解真实情况,掌握第一手材料,帮助解决困难。调研活动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用警车开道。严禁在调研过程中收受各种礼品、纪念品、土特产等。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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