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初,外籍农民工梁某、尚某等90余人到四川省涪城石塘司法所请求给予法律援助、帮助讨薪维权。
梁某、尚某称,2011年,四川某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绵阳市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天上人间项目工程。该项目工程因城建规划,于2012年底停建,现属半拉子工程,经双方结算,绵阳市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尚欠四川某建设公司工程款450余万元(其中民工工资80万余元)。2013年1月,经调解,绵阳市某农业开发公司已支付民工工资50万元,还欠民工工资30万元未付。经调查核实,上述情况属实,有工程结算单及四川某建设公司天上人间项目部出具的工资欠条为证,双方核实认可无异,足以认定。
针对上述事实,为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好社会和谐稳定,石塘司法所工作人员积极开展工作:一是做好农民工的思想疏导工作,引导他们依法讨薪,不能有过激行为,坚决不能去堵路、围攻。二是给四川某建设公司做工作,对于拖欠工程材料费建议他们走司法程序解决问题。三是给绵阳市某农业开发公司做工作,建议他们先拿钱出来,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在工程决算时扣出。通过反复做三方工作,绵阳市某农业开发公司终于筹措现金30万余元,在石塘司法所主持监督下,将工资全额发放到农民工手中。农民工梁某拿着钱激动的说:“几年的血汗钱我们终于拿到手了,有回家过年钱了,感谢你们为我们外地农民工维权讨薪。”(通讯员 张涛)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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