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贵州省福泉市警方迅速出警,抓获一名五旬男子酒后强奸一名智障妇女案。
当日下午16时许,福泉市公安局仙桥派出所接到该乡月塘村群众报警;称一名醉酒的男子在月塘村谷顶招组严某某(女,苗族,现年40岁,系聋哑残疾人)家,邻居听到严某某依依呀呀的呼救声,怀疑其被强奸。接警后,该所副所长刘文志带领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开展侦查工作,通过现场走访和在受害人的比划中,初步判定严某某被陈某某强奸。
经查: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男,汉族,现年60岁,系福泉市岔河乡人),在审讯过程中,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拒不交代强奸严某某的犯罪事实,加之案发时无现场目击证人,受害人又是残疾智障人员,无法正常交流。审讯一时陷入僵局,办案民警一方面加大对嫌疑人的审讯力度;一方面抓紧时间提取相关物证、人证,并对嫌疑人陈某某的“底细”进行详查,得知其在24年前因强奸本村一名10岁幼女和一名20岁左右的妇女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得知这一情况后,办案民警立即调整审讯思路,经过10余小时的连续审讯,在大量的证据面前,嫌疑人陈某某交代了醉酒后强奸智障人员严某某的犯罪事实。
目前,该案件已移送福泉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办理。(通讯员 易盛武)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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