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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哈密法院“四强化”着力清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

时间:2014-07-08 16:52:10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孟凡合
导读:为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审判效率,新疆哈密市法院积极采取四项措施化解积案,力促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及时审结。

  为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审判效率,新疆哈密市法院积极采取四项措施化解积案,力促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及时审结。

  一是强化清理排查。审管办依托审判信息管理系统对各类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按期限长短进行分类清理和摸底,查清未结案件的数量,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案结销号制度,做到底数清楚,情况明确。

  二是强化结案措施。在摸清积案底数的基础上,逐案分析未结的具体原因,确定了“四定”工作措施,即定承办人、定结案时间、定审理方案以及督办领导。各主管院长分别召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承办人及庭长专门会议,听取承办人汇报长期未结的事由和存在的困难,因案施策,对“症”下药。

  三是强化通报督办。审管办每月对清理活动的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并在局域网公示。督查室加强督办力度,对清理任务重,清理案件效果差的业务庭进行重点督促,对不按期结案的承办人,要求说明理由,无正当理由的进行通报批评。

  四是强化责任追究。对因鉴定、审计、评估、公告、其他机关阅卷等因素影响无法结案的,敦促有关部门加快工作进度;重点关注中止审理的案件中止事由消失后是否及时恢复审理,是否存在案件无限延长等情形。对于因审判人员懈怠造成案件久拖未决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问责。

  通过此次活动,该院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长效工作机制,防止出现“边清边积”的问题,有序推动审判工作高效运转,司法作风得到显著改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通讯员 孟凡合)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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