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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哈密法院为民解忧到家门

时间:2014-07-29 15:07:44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张庆元 金向杰
导读:7月23日,新疆哈密市人民法院大泉湾法庭的工作人员一大早驱车60多公里来到沁城乡,为特困申请人张英(化名)申请其子张强(化名)宣告公民死亡纠纷一案,亲自上门立案,送达传票,也在炎热的夏天给乡亲们送去了关爱和感动。

  7月23日,新疆哈密市人民法院大泉湾法庭的工作人员一大早驱车60多公里来到沁城乡,为特困申请人张英(化名)申请其子张强(化名)宣告公民死亡纠纷一案,亲自上门立案,送达传票,也在炎热的夏天给乡亲们送去了关爱和感动。

  申请人张英系哈密市沁城乡城西村村民,今年67岁,夫妻两从甘肃金塔县农村来到哈密市沁城乡城西村落户,共生育两男一女,长子张强1971年11月出生,高中毕业后去矿上干活。干活期间和别人打架,之后因受到恐吓,精神受到刺激,患上了间歇性精神病,从1995年9月离家出走后,直今没有找到;2004年,次子在地里浇水时不慎掉进水库淹死,留下一个9个月大的男孩,其妻丢下孩子离家出走;一个女儿已经嫁到其它村。现申请人张英夫妇自己生活。

  祸不单行,今年4月,张英老人在劳动时,摔断了右胳膊,行动不便,使原本不宽裕的生活更加困难。7月份,张英本打算到大泉湾法庭申请其子张强宣告公民死亡立案,但因为其病情和家住边远乡村交通不便等原因一直没有能到法庭立案。三民工作组成员来到沁城乡城西村以后,很快了解到村民张英家的困难情况,便主动与大泉湾法庭工作人员沟通,反映情况。庭长金向杰同志了解案情后亲自上门,当即立案、送达传票,尽量做到方便人民群众,让群众少跑一趟路。之后金庭长向和审判员覃勇同志向张英老人一家、三民工作组成员、沁城乡城西村的相亲们宣传关于宣告死亡的相关法律法规,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使大家了解和认识相关法律规定。(通讯员 张庆元 金向杰)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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