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哈密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修订出台了《诉讼档案管理办法》、《行政文书归档办法》以及《照片档案管理办法》三个指导档案工作的制度规范。此次修订工作自今年3月底正式启动,按照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诉讼档案管理办法最新要求,结合档案管理工作实际,对旧有的制度进行梳理和完善,进一步推动哈密中院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
诉讼档案管理工作是法院档案工作的核心,随着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的推进,诉讼档案的管理出现了电子卷扫描、庭审同步录音录像、案卷借阅主体和范围扩大等新情况和新问题,旧有的管理制度已严重不适应新需求,加之新旧书记员交替频繁,对一些具体的操作标准不统一,造成了档案管理工作中的混乱。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新诉讼档案管理办法的颁布对规范诉讼档案的管理工作起到了统领性作用。哈密中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修订出台了适合本院实际的诉讼档案管理办法。
行政文书档案管理一直是法院档案工作的短板,哈密中院在文书档案的管理中也存在诸多问题,比如文件生成部门归档被动、文件收集不齐全、归档和不归档范围不明确,致使文书档案的归档质量不高。为了切实发挥文书档案在维护法院工作全貌和查考利用中的作用,哈密中院以制度的形式对文书档案工作的各个环节做了规范。
照片档案作为生动展现法院工作的珍贵资料是法院档案门类的一部分。哈密中院由于档案员断当的原因,照片档案分散存放,没有实现集中管理。2013年该院招录了一名专职档案员,为了尽快将散存的照片档案收集,保障档案门类齐全,特制订出台了照片档案的管理办法,旨在促进此项工作的有序开展。(通讯员 赵璐)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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