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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莲县公安局逮捕非法经营犯罪嫌疑人

时间:2014-09-15 17:19:00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王娟 梁斐斐
导读:8月24日,五莲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在河南省平顶山市警方的大力协助下,经缜密侦查、蹲点守候,在平顶山市某建筑工地附近将涉嫌非法经营罪网上逃犯张某某(男,46岁,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人)抓获。

   8月24日,五莲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在河南省平顶山市警方的大力协助下,经缜密侦查、蹲点守候,在平顶山市某建筑工地附近将涉嫌非法经营罪网上逃犯张某某(男,46岁,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人)抓获。

  今年5月份以来,治安大队在办理“董某某等人涉嫌非法经营案”过程中,得知董某某等人销售的假冒卷烟系从河南省平顶山市一男子处购买,该男子具体信息不详。民警全面调取各类信息,确定了该男子张某某的身份信息并将其上网追逃。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居住地为传统假烟集散地,反侦察意识极强,稍有疏忽极有可能造成抓捕工作陷入被动。为避免打草惊蛇,民警决定待张某某外出时对其实施抓捕。在河南省平顶山市,民警冒着高温,克服种种困难化装侦查、蹲点守候。8月24日,民警获取线索,张某某外出到一建筑工地。在蹲守一个昼夜后,民警在平顶山警方的配合下将张某某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到案后拒不交代罪行,避重就轻企图逃避打击,为此民警制定了详尽的审讯策略,加大审讯力度,最终张某某在大量的证据面前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现已查明:2014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在未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为谋取私利伙同他人向张某许(已逮捕)销售假冒软包哈德门、雄狮等品牌卷烟,后董某某、郝某某(二人均已逮捕)等人自张某许处购买上述卷烟并销售至五莲、诸城等地,涉案金额巨大,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烟草市场秩序。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已被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通讯员 王娟 梁斐斐)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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