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民警正值班室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蒋某某酒精浓度
9月15日,一名在福泉市施工地做工的广西籍男子酒后驾车外出办事,侥幸趁深夜在公路上掉头时与一辆正常行驶的摩托车发生相撞。其行为属醉酒驾驶机动车,将面临吊销驾照、五年内不能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和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罚。
当日晚22时43许,福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牛场中队值班室接一驾驶员电话报警称;自己驾车在牛场西门桥与一辆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请交警出现场。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一辆尾部有碰撞痕迹的贵JN5587号小型轿车和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侧翻在道路上,所幸摩托车乘客仅受轻微皮外伤。随后,民警立即对现场进行证据固定。在询问贵JN5587号小型轿车驾驶人相关情况时,驾驶人神色慌张、眼神飘忽、说话前言不搭后语,且说话时总是离民警很远。在进一步调查中,民警发现驾驶人身上酒味很浓。便将其带到牛场交警中队,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驾驶人呼气结果为208mg/100ml,远远超过醉驾标准80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经查,在事实面前,驾驶人为蒋某某(男,持B1驾驶证,现年24岁,系广西全州市人)称自己在工地上做工感觉疲惫,就与工友们喝了白酒,后因有急事要办,认为是深夜,交警不会查车,就心存侥幸驾车出来,没想到因自己在公路上违章掉头与一辆摩托车发生相撞。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蒋某某将面临吊销驾照、五年内不能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和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罚。(通讯员 易盛武 杨华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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