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3日,贵州省遵义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在枫香派出所密切配合下成功查处一起恶意咬伤执勤民警的妨碍公务案。
9月22日18时许,枫香派出所副所长郑靖带领民警陈亮处理枫香镇青坑村部分村民阻碍当坝采石场正常施工,执勤民警陈亮被当地村民朱某某咬伤左臂。
遵义县公安局黄安禄副局长安排治安大队教导员林明贵带领民警任华迅速赶赴现场,同时安排枫香派出所民警配合治安大队开展调查。
据悉:2014年9月22日18时许,遵义县枫香镇当坝采石场安装好炸药和雷管准备启炮,安全员清理现场时,发现当地村民朱某某等人站在现场周围迟迟不愿意离开。
枫香派出所副所长郑靖带领民警陈亮到场苦口婆心劝朱某某等人离开危险的现场。
朱某某以放炮有损他们的房屋和污染庄稼为由,纠集朱某、朱X等人阻止采石场施工放炮。
派出所副所长郑靖、民警陈亮考虑到炸药和雷管已装好,一分钟一分钟过去天快黑了,不及时爆破可能会发生意外的更大危险;民警陈亮劝戒朱某某时,朱某某不但拒不接受劝戒,反而不计后果咬伤民警陈亮的左臂。
目前,受伤的执勤民警陈亮正在医院接受治疗,朱某某(男,57岁,家住遵义县枫香镇)因涉嫌妨害公务罪已被遵义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此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通讯员 龚庆波)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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