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益之声:010-57027127 投稿邮箱;zggyzs@126.com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人员查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美丽中国

装修门道多 合同须慎立

时间:2014-09-30 15:02:06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温选涛
导读:2014年9月23日,汪某和姜某一起走出岳普湖县法院立案大厅,两人热情交谈,握手言笑,而半个小时前双方则是剑拔弩张的对立方。

   2014年9月23日,汪某和姜某一起走出岳普湖县法院立案大厅,两人热情交谈,握手言笑,而半个小时前双方则是剑拔弩张的对立方。

  今年7月,汪某在县上买了一套新房准备作为婚房用,在朋友的介绍下汪某找到了做装修的姜某,因为汪某朋友的房子是姜某装修的,汪某参观后对装修质量和风格都很欣赏,所以汪某对姜某的装修水平没有怀疑,很快的与姜某签订了包工包料的装修合同。合同中只是简单约定了装修总额,对材料选择、装修项目、完工日期等都无明确约定。8月,汪某发现自家装修用的地板砖与同事家的质量差别很大,并且姜某在此期间并不常在自家装修,而是承揽了其他装修,在别处干活。汪某多次以质量和工期问题找汪某理论,由于两人对装修合同理解上的差异导致二人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汪某无奈之下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二人的装修合同,并赔偿汪某的装修损失。

  立案庭副庭长朱新华同志听完汪某的诉请后,了解到汪某准备装修完新房十一月结婚,如果解除双方合同,则可能对汪某结婚造成延误。朱庭长当即给姜某打电话,通知姜某到法院来。汪某和姜某一见面就互相指责对方违反合同约定,都要求对方赔偿自己的损失。朱庭长在仔细阅读了装修合同后,将双方请到了圆桌调解室,给双方各倒了一杯热茶,先让双方冷静下来,然后分别作双方的工作,从法理到世理,一条条,一句句解开双方心中的疙瘩。经过半个小时不懈努力,汪某与姜某认终于握手言和,姜某保证在余下的装修工作中采用好的材料弥补前期的不足,并加班加点不误工期,汪某也表示愿意继续履行该合同。

  法官提示广大装修房子的用户,在签订包工包料的装修合同时,不要怕麻烦,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装修事项,以免让装修给心里添堵,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通讯员 温选涛)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