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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仔入室抢手机 入狱十年零六月

时间:2014-11-11 10:27:28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丁华峰
导读:我国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方法入户抢劫公私财物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郑州打工仔徐隆因为强行入室抢了一部手机,日前被郑州市二七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

   我国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方法入户抢劫公私财物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郑州打工仔徐隆因为强行入室抢了一部手机,日前被郑州市二七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

  常言说谨慎无大错,单身女子夜间回家要注意“向后看”,小心被歹人盯梢跟踪遭祸端。今年28岁的徐隆,在郑州市区打工嫌工资低,感觉生活压力大,就预谋抢劫单身女子补给自己。2013年12月25日凌晨4时许,在二七区航海路上晃悠的徐隆发现年轻的李女士急匆匆步行赶路,就悄悄的尾随其后。看到李女士走进了一个城中村的租住处,他遂以找人为名,要求李女士将门打开。见是陌生人李女士开始不愿打开,最后没办法只好开门与之论理。徐隆趁机直接冲进去将李女士按倒在床上,采用暴力、胁迫方式,抢走李女士白色步步高牌X3手机(经鉴定价值1840元)一部及现金500元,致李女士右手中指背侧皮肤破损。公安机关接李女士报案后,利用侦技手段于2014年1月3日在徐隆家中将其抓获。据徐隆供述,作案后自己心虚害怕,将抢来的手机重新刷机后给女朋友使用,并谎称是自己从出租车上捡来的。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徐隆以暴力、胁迫方法入户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重罪。依法判处徐隆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剥夺政治权利一年。(通讯员 丁华峰)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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