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枣强县司法局马屯镇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因男女双方离婚争夺彩礼、嫁妆引发的矛盾纠纷。
2014年11月26日上午9时,马屯镇回家村的回某(化名)神情沮丧的来到马屯镇司法所,要求该所人员帮助其处理家庭纠纷。待该所人员详细了解情况后得知,回某与妻子贾某(化名)结婚不足两个月,因两人性格不合,经常发生口角,最后两人决定离婚。从新婚之喜到离婚之悲的急剧转变足以让回某心力憔悴,现在其与贾某又因彩礼、嫁妆问题导致双方家庭矛盾进一步激化,回某实在无力承受。该所人员听完回某的详细叙述,就及时赶到家住西太湖村的贾某娘家,向女方详细了解事情的经过及其意愿。综合男女双方意愿,该所人员得知:回某要求贾某全额归还婚前彩礼3.6万元,贾某完全否定;女方要求将婚前嫁妆全部拉走,而男方在女方不全额退还彩礼的前提下也不同意。就此双方僵持不下。所内人员考虑到双方经济状况、婚期尚短及没有生育子女等多种情况,决定再次来到女方家中商量适当退还一定的彩礼钱,起初女方态度坚决,并扬言一分彩礼钱都不予以退还,该所人员就耐心的给其讲解婚姻法解释中有关退还彩礼的相关规定,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后女方同意退还回某彩礼1万元,并拉走全部嫁妆。该所人员又急忙赶到男方家中将女方意愿告诉男方,不料男方也坚决不同意,执意要回3.6万元,并阻止女方拉回嫁妆,该所人员又告诉回某,贾某的嫁妆是两人登记结婚前贾某父母赠送的,属于贾某的婚前个人财产,贾某现在有权拉回,并用“一日夫妻百日恩”、社会道德等美德感化,最终回某同意贾某拉走全部嫁妆,但是彩礼钱要求退还1.8万元。该所人员又及时将男方意见告知女方,女方又提出在婚后其父母又赠送其价值3000元的空调,价钱必须在退还的彩礼钱中予以扣除,最后在该所人员的百般劝解下女方同意退还1.6万元。最后男方也接受了女方的意见。经过该所人员一天的努力,双方终于达成一致:由女方归还男方彩礼钱1.6万元;女方拉走全部嫁妆,以后双方不再因此争执。27日上午,双方在协议书上签字、摁手印,尽管离婚的创伤还未平复,但是财产纠纷的圆满解决也足以给他们以些许安慰。
当天下午下起了雨,尽管路途遥远,尽管道路泥泞不堪,尽管气温骤降有些寒冷,该所所长王东波等几名工作人员还是亲自驾车赶到男方家中见证协议执行,为平息这场风波作最后的努力。(通讯员 窦春兴 朱万娟)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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