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哈密市人民法院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会议精神,以开展创建“司法公开示范法院”为契机,坚持司法为民理念,采取措施强化司法公开,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
规范公开制度。制定司法公开规章制度,细化分解公开措施,司法公开任务落实到人,切实做到以制度促进规范,以规范推动公开。建立信访案件院庭领导接待制,完善网络舆情应对机制。举办“公众开放日”,让司法更加贴近民众。
强化立案公开。拓宽与群众直接联系的渠道,在立案大厅推行“一站式、全方位”服务。开通短信服务平台,设置专人及时将开庭时间、地点等以短信方式发送至当事人手机。设置导诉台,配备导诉人员,告知诉讼风险、解答诉讼疑问。利用电子公告屏,公开庭审案件、开庭时间、审判法庭地点。
推进审判公开。依法应公开审判的案件一律公开,不公开审理案件当庭说明理由,各审判庭定期开展庭审直播。打造审判流程公开,加强关键节点监控和审判态势研判。继续推行裁判文书公开制度。加大科技法庭的建设,运用现代技术促进司法公开。
完善执行公开。坚持人性化执法,积极创新执行举措。做好执行案件信息的录入,在执行局开通了执行案件查询短信平台,便于执行人员及时与当事人沟通案件办理情况,提升执法透明度。
该院努力实现从立案、审理、执行到管理监督全方位公开,坚持“阳光司法”,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增强了司法公信力。(通讯员 孟凡合) 责任编辑:guanliyu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