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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泉公安依法打击老板拖欠农民工工资

时间:2014-12-16 16:42:04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易盛武
导读:2014年12月15日,福泉市公安局依法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一老板,为来自陕西、湖北两省的63名农民工追回工资63万元。

 复件 图为农民工兄弟在公安部门的监督下从工头陈某某处领取工资。.jpg

 

  2014年12月15日,福泉市公安局依法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一老板,为来自陕西、湖北两省的63名农民工追回工资63万元。

  2014年12月12日,福泉市劳动人事和社会资源保障局移送福泉市仙桥茶园煤矿陈昌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至福泉市公安局治安大队。请求公安机关依法为63名家民工讨回拖欠的63多万元工资。

  经审查,发现陈某某(男,44岁,系陕西省旬阳县人)在2014年5月22日2014年11月25日期间,承包福泉市仙桥茶园煤矿井下南翼1102采面、1104、1106集中回风巷掘进工程的劳务开采,组织60余工人为其务工,产生工程总产值约200万元,煤矿业主刁某以付现款、转帐方式多次付陈某某工程款共计189万元,其中12月6日、12月9日陈某某两次在煤矿业主刁某处领取现金78万元,特别注明用于支付民工的工资款,而陈某某将款领取后进行转移,未付到工人手中,导致工人20余人情绪激动,给社会造成不稳定因素。经福泉市劳动人事和社会资源保障局下达限期付款通知书后,陈某某仍然拒不支付,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规定,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目前嫌疑人陈某某以被福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并承认支付农民工工资。

  2014年12月15日下午14时许,陈某某在福泉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巡特警大队、仙桥派出所、市劳动人事和社会资源保障局的监督和帮助,在仙桥乡政府大院内一一兑现63余名农民工工资63多万元。图为农民工兄弟在公安部门的监督下从工头陈某某处领取工资。(通讯员 易盛武)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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