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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生前借款 妻子应承担一半

时间:2015-07-27 16:22:56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魏芸
导读:3年前,居民刘女士将现金12万元借给好友李某,没想到第二年李某却不幸意外身亡,钱自然也没了着落,刘女士先后找到了李某的妻子、孩子甚至兄弟姐妹,但都称没义务替李某还钱。

   3年前,居民刘女士将现金12万元借给好友李某,没想到第二年李某却不幸意外身亡,钱自然也没了着落,刘女士先后找到了李某的妻子、孩子甚至兄弟姐妹,但都称没义务替李某还钱。

  近日,无路可走的刘女士只好一纸诉状将李某的一众亲属告上法庭。

  债务人身亡 欠款无人愿还

  刘女士和李某是旧识,2012年年底,李某急需用钱,便两次向刘女士开口借钱,刘女士也同意分别以每月500元和700元的利息回报,先后借给李某5万元和7万元,李某立下字据,承诺于2013年年底还钱。

  可是让人没想到的是,2013年5月,李某因交通事故不幸身亡。

  此后刘女士向李某的妻子韩某多次催要借款,但韩某表示,丈夫第一次借钱时她在场,但不清楚具体借了多少,第二次借钱一事并没有听丈夫说过,而刘女士在丈夫去世后拿出的欠条,她也不能确认是不是丈夫本人所写,欠条上也没有她的签名,于是她认为她并不应该偿还此钱。

  刘女士又找到了李某的子女索要借款,但其子女称自己很小时父母就离异,他一直随母亲生活,与父亲不常来往,对他借钱一事不清楚,对父亲李某的遗产也不知情,没有参与分割遗产一事,而且以后也不要求分割遗产,所以不应承担还款义务。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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