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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社区矫正人员张某在缓刑期间,因口角与人发生斗殴,致人轻伤,被宁津县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期,这是宁津县第一次对违反监管规定的社区矫正人员给予撤销缓刑处罚的案件。 2014年2月12日下午,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莒县桑园乡群众梁永福将一面写有“雷霆出击办案神速”的锦旗送至城北派出所,感谢派出所民警快速破案,为其追回被盗的物品。 1月27日,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许孟派出所民警在驻地巡逻时发现有群众高喊抓贼,民警快速反应,与群众一起将可疑男子制服,并从该男子身上发现螺丝刀等工具及现金1000余元。 1月23日,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洪凝派出所民警巡逻至东辰佳园小区南门附近时,发现两名男子见到警车迅速躲闪,形迹可疑,民警遂当场对其进行盘查。经比对,确认该男子为涉嫌故意伤害的网上逃犯孙某(男,25岁)和周某(男,25岁),遂将其抓获。 河南省杞县检察院坚持监督关口前移,聚焦易发案点、民生热点和衔接盲点,不断拓展行政监督渠道,“两法衔接”工作成效明显。 2月11日上午,新疆和静县人民法院在该院科技法庭开庭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庭审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和静县人民法院决定从2014年开始,对所有刑事案件都要进行庭审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刑事案件同步录音录像率要实现100%。 山东垦利县永安司法所为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提高矫治效果,努力达到“无脱管、无漏管、无重新犯罪”的“三无”目标,采取五项措施措施,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安全无死角,取得了明显成效。 1月29日新疆哈密中院按照地区国家保密局《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各项保密工作的通知》文件的相关要求,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针对保密重点部门和人员积极开展专项督查工作。 春节过后上班,河南省光山县司法局工作人员充分利用节后案件、公务活动不多,时间相对充裕的有利时机,抓紧给自己“充电”,提升自身素质,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 新疆哈密市法院结合十八届三中全会中有关司法改革工作的文件精神,推出六项实践活动,以此为载体将群众路线贯彻到法院工作的方方面面,以人民满意与否作为检验活动成效的唯一标准。 1月22日,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召开“8.24”重大交通事故执行案款发放大会,共为19名当事人兑现执行案款190万元,此案的顺利执结,标志着该院涉民生案件专项行集中执行活动“首战告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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