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益之声:010-57027127 投稿邮箱;zggyzs@126.com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人员查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民生关注

德州平原县司法局学习新《行政诉讼法》

时间:2015-05-14 11:43:21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陈静 刘晓虎
导读:2015年5月11日,德州市平原县司法局组织全体司法干警在局会议室学习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2015年5月11日,德州市平原县司法局组织全体司法干警在局会议室学习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简称行政诉讼法)于2014年11月1日表决通过,并于2015年5月1日起实施。行政诉讼法作为一部“民告官”的法律,实施24年来第一次修改。此次修改在受理、审理和执行阶段有了很大突破,被学者誉为“依法治国的抓手和试金石”,堪称一部可以有效地把“行政权力关进笼子”的法律。

  本次学习,平原县司法局对照旧条文重点学习了修改的部分条款,干警们通过认真学习法律法规,更好地学习领会新修法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和运用到司法行政实路,为依法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奠定良好基础。(通讯员 陈静 刘晓虎)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