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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减刑案首次引入“证明制度”

时间:2015-08-25 11:57:26  来源:网易  作者:
导读:昨天,河南省高院减刑假释庭在新乡中院庭审两起无期罪犯提请减刑案,首次引入“证明制度”,两名狱警分别出庭作证接受检察机关和法庭的“拷问”。

  这次,平原监狱提请省高院将罪犯张宏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18年8个月,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罚减为剥夺政治权利7年。

  提请陈飞的刑期减刑为21年2个月,剥夺政治权利8年。

  庭审

  罪犯表现咋样,狱警出庭作证“说一说”

  平原监狱提请为张宏和陈飞减刑意见大致内容都是,他们都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任务,他们确有悔改表现,都先后获得表扬4次……

  为了证明张宏和陈飞平时服刑期间表现良好,平原监狱为张宏出示了23份书证,为陈飞出示了22份书证。此外,都分别有3份证言,3个证人出庭。

  两人的20多份书证,都一一经过了庭审质证。

  同样,在昨天出庭的证人中,两名穿着制服的公安民警也格外引人注目——他们是张宏和陈飞的管教民警薛警官和张警官。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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