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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县法院六举措调动人民陪审员参审积极性

时间:2016-02-22 15:54:04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郑娇
导读: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是司法改革重要内容之一,尤其是陪审员选任方式向“三个随机”的改革,对于扩大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精神具有重要意义。新疆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按照改革要求,扎实推进选任机制改革,与县司法局建立陪审员选任联动机制,采取了六项措施,调动人民陪审员参审积极性。

  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是司法改革重要内容之一,尤其是陪审员选任方式向“三个随机”的改革,对于扩大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精神具有重要意义。新疆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按照改革要求,扎实推进选任机制改革,与县司法局建立陪审员选任联动机制,采取了六项措施,调动人民陪审员参审积极性。

  一是成立了院长任组长的人民陪审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由政工科负责的人民陪审员日常工作联络办公室,制定了相应的制度。

  二是在选拔和任用人民陪审员时坚持广泛代表性与专业性相结合、组织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公平竞争与择优录取相结合的原则,严把推荐报名、资格考察和提请任命三道关。

  三是根据人民陪审员职业工作情况、个人志愿、职业特点选择案件,合理安排陪审员参与陪审。充分保障人民陪审员任而要陪、陪而要参、参而要熟、陪而要审、审而要议、决而要知的“同审同权”。

  四是建立培训制度。通过定期培训与日常培训相结合,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法律基础知识、审判实务和职业道德的培训。

  五是积极争取经费保障和陪审时间保障。通过走访、座谈、寄送相关文件的方式,定期向单位通报陪审员参审案件情况和工作表现情况,加强联系沟通,取得单位对陪审员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六是进一步修改、完善陪审员工作制度,使考评﹑奖励到位。为每一个人民陪审员建立绩效档案,强化人民陪审员岗位目标责任考核机制。积极建议县委、政府及其工作单位对优秀人民陪审员予以优先使用和优先提拔。(通讯员 郑娇)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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