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克苏市法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形成庭前、庭中、庭后全程调解的多元化调解格局,把诉前调解工作做为强化调解工作的着力点,一年来诉前调解婚姻家庭纠纷、各类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借贷纠纷等民商事案件560件,不仅保证了当事人合意的自由形成和民事权益的最快保护,节约了法院审判资源,更是成为矛盾纠纷化解、构建文明和谐社会的一项有力举措。
一、一旦发生纠纷,都希望能够得到迅速解决,诉前调解不仅方便快捷,而且手续简便、程序简单,可以让当事人直接进入实质性调解,即使纠纷不能达成协议,法官也可以迅速接手处理,有效地减少周转环节,使纠纷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及时调解、及时解决。
二、有利于节约诉讼成本。当事人发生纠纷进入调解室进行调解,可以大大减少诉讼成本。我们知道,如果进入法院的诉讼程序,当事人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诉讼费用,有的还要因请诉讼代理人而支付代理费用,同时诉讼过程是严格程序,当事人不仅要搜集相关的证据材料,而且还要在法庭上举证、质证、辩论、陈述。而在调解室里调解,既可以免除这些程序,而且也节约了当事人开支。
三、在充分了解纠纷产生原因及当事人诉求,找准问题切入点,将争议的焦点及双方分歧摆到台面上,由双方提出调解方案,对当事人提出的不合理要求,通过情理与法理交融的调解工作,容易让双方当事人反思不足,尽释前嫌,握手言和,以司法和谐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通讯员 李建章)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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