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官方微博、微信和网站是法院展示自身形象、提升影响力的重要“窗口”,也是人民法院司法公开的有效载体,对法院对外宣传、不断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沟通与联系,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相反,这些媒体平台如果运用不好,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影响力和权威性将大打折扣。为此,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紧密结合实际,全面加强对加强微博、微信等官方媒体平台管理。
一是在互联网(法院网)、微博、微信上发表任何消息、文章都必须严格执行《伽师县人民法院互联网、微博、微信管理规定》的要求。需要对外发表的消息、文章经部门领导审核同意后,报主管宣传工作的院领导审核批准,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对外发表,未经审批一律不准对外发表消息、文章。
二是要充分利用现代媒体平台,精心组织好正面宣传活动。加大法治正能量宣传。要通过新媒体的宣传,努力构建起人民法院和人民群众的沟通平台,建立起良性互动,疏导群众选择司法途径反映和解决问题。
三是要严格落实好宣传工作纪律。要始终把宣传纪律挺在前面,坚决克服各种不讲纪律、不守规矩的倾向。严禁借官方网站、微信、微博发表个人观点。(通讯员 孙维存)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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