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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师县法院"以案释法"工作成效显著

时间:2016-12-07 10:45:23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吕文光
导读: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根据2016年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关于两级法院全面开展“以案释法”活动的通知》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以案释法”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要求,扎实开展系列以案释法工作,普法实效显著提升。

  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根据2016年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关于两级法院全面开展“以案释法”活动的通知》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以案释法”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要求,扎实开展系列以案释法工作,普法实效显著提升。

  一是坚持“告知释法”。在立案阶段主动向当事人送达诉讼指南、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案件查询码等,特别是案件查询码,当事人只要在新疆法院诉讼服务网输入身份证号和查询码就可以查询到案件查看案件信息、案件进展情况等信息,进一步增强了审判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二是坚持“庭审释法”。严格按照庭审公开要求,在伽师县人民法院网、微信公众号、法院公告栏等媒介,及时公开案件开庭信息,方便群众旁听典型案件庭审。以法院开放日为契机,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校师生、群众代表旁听庭审,努力做到“审理一个案件,宣传一部法律,教育一片公民”的释法、普法效果。截止目前,该院公开开庭审理526次,群众旁听800余人次。

  三是坚持“巡回释法”。选取典型婚姻家庭纠纷、宅基地、土地纠纷的案例,组织优秀法官、书记员,深入偏远乡镇、百姓门口、田间地头开展巡回审判活动,让群众直观地了解法院审理案件的流程与相关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今年以来,该院共派出3名审判人员,开展巡回审判60次。

  四是坚持“宣传释法”。结合“精准扶贫”、“民族团结一家亲”、“民声大走访”等活动,灵活利用各大重要节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拓展以案释法工作的深度和广度。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推荐优秀法官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教育青少年如何知法、守法,遵守法规,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远离违法犯罪。

  五是坚持“答疑释法”。积极落实主管副院长、庭长(局长)、主审法官及纪检监察干部共同携卷答疑的“四位一体” 判后答疑工作机制,针对案件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裁判说理及采取执行措施依据提出的疑问,进行相应的释法说理。(通讯员 吕文光)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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