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益之声讯 据新华网 从12月1日起,由国务院颁布的《志愿服务条例》就要正式实施了(以下简称《条例》)。作为我国第一部关于志愿服务的专门性法规,《条例》全面规定了志愿服务的基本原则、管理体制、权益保障、促进措施。
《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志愿服务事业站在了新的起点上,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有力有效地推动志愿服务事业不断取得新的发展、开创新的局面。对于志愿服务组织和个人来说也有了更多实实在在的保障。
志愿服务有了法律保障
志愿服务活动是慈善活动的重要形式,对于激发社会参与、创新社会治理和推动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条例》第一条明确指出了其立法目的,即“保障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鼓励和规范志愿服务,发展志愿服务事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民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志愿服务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中央高度重视志愿服务事业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都将建立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广泛开展志愿服务纳入总体部署。志愿服务记录制度是建立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的基础制度,是推动社会志愿服务广泛、深入、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对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改善基本民生、创新社会管理具有重要作用。
华东政法大学社会组织与社会创新创业研究中心主任童潇表示:“条例提到如何保护志愿者,志愿者需要保护,因为他们为志愿服务付出了时间和精力。为了更好地保护志愿者,条例对志愿服务组织提出了一些要求,让志愿服务组织更好地去对待志愿者而不是为他们提供报酬。还有就是志愿服务建立了志愿者和政府的关系,有时候如果没有政府和志愿服务组织的支持和引导,志愿者就会失去方向。”
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既帮助他人又净化自己,现在还有了法律的保护。这势必将进一步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发展,提升志愿服务整体效能。
推动落实成关键
民政部等相关部门针对落实推动《条例》,也作出具体要求:要把学习《条例》与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建设特别是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积极推动把《条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内容,列入同级党校、行政学院党政干部培训计划。组织志愿者开展专门培训,强化对有关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的学习掌握,不断提升依法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意识和水平。
《条例》规定,国家和地方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构建立志愿服务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志愿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和经验推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与志愿服务有关的工作;有关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做好相应的志愿服务工作。
据悉,民政部将把《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纳入明年民政工作综合评估事项,把志愿服务领域法规政策出台情况作为衡量各地民政工作的重要标准。
上海市文明办志愿服务工作处处长陈麟辉认为,我国现阶段就是想通过发展和培育社会组织,通过志愿服务组织去完成政府做不了的事情。另一个就是实现志愿服务的供需对接,使志愿服务更精准。同时,在实践操作中,我们把重点集中在社区,因为人们的需要集中在社区,老弱病残和需要帮助的人也集中在社区,所以志愿服务的重心要放在社区。
上海静安区彭浦新村街道文明办主任邬晓鸣告诉记者:“我们希望志愿服务可以发挥更大的功能去推动社区发展,要去发挥社会志愿服务的力量去推动整个社会的发展。”(泊 伟) 责任编辑:guanliyua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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