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商品,要预付定金是人之常情,但若是在未完成交易,买家就想解约的情况下,这定金到底能退还吗?近日,哈密市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规定时间未提车 买家诉至法院
今年5月初,居民蒋某在某车行看上了一辆重型半挂车,销售人员向其介绍此车载重46吨,蒋某在与经销商口头约定5月底提车后,便签了订车合同并交纳了4万元定金。
5月30日,蒋某满怀欣喜地到车行取车,却被工作人员告知车辆未到,而且车的载重仅有41吨。蒋某听后非常气愤,感觉自己上当了,但是因为不想惹麻烦,便压下心里的怒火,同意再等半个月。可是6月19日,当蒋某来取车时,却再次被告知车辆未到,本来心里就不平的蒋某这次不愿再被“耍”,说什么也要退货并要求经销商退还定金,可车行哪里肯依,双方对此事一直争执不下。
就这样到了6月25日,蒋某订购的车辆终于到达哈密,销售人员第一时间通知蒋某可以提车,但是蒋某仍旧保持要退货的态度,迟迟不肯提车,并且坚持要求经销商退还4万元的定金,最终,蒋某为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将该车行起诉至法院。
买卖不成 双方各持一词
蒋某将车行起诉后,满以为自己会因消费者相关权限得到法律的支持,但没想到结果却是大相径庭。
该车行负责人在庭审中表示自己并没有过错,并且提出愿意与蒋某解除合同,但不应当退还定金。他辩称道:虽然双方签订了订车合同,但合同中没有约定具体提车时间,双方只是约定尽快提车。其次,在等待提车的过程中,蒋某又认为之前谈妥的价钱不合适,提出降价,并且拖延办理贷款事项,之后蒋某还在车辆到位后拒绝提车,导致经营方自行缴纳车辆购置税及强险,前后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所以不应退还定金。 1/2 1 2 下一页 尾页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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