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益之声:010-57027127 投稿邮箱;zggyzs@126.com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人员查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公益文化

平鲁交警大队:斑马线--文明线--生命线

时间:2017-06-29 14:58:45  来源:中国公益之声  作者:赵香
导读: “红灯停、绿灯行、斑马线上、平安行、信号灯亮是命令、标志标线要看清、遵守交规好模范、不忘给自己点个赞。”一曲《红绿灯》歌唱出了文明礼让、遵守交规的重要性,但现实中行人横穿马路不走斑马线,汽车通过斑马线不减速,车辆随意停在斑马线上等现象屡见不鲜。

   中国公益之声讯(通讯员 赵香)   “红灯停、绿灯行、斑马线上、平安行、信号灯亮是命令、标志标线要看清、遵守交规好模范、不忘给自己点个赞。”一曲《红绿灯》歌唱出了文明礼让、遵守交规的重要性,但现实中行人横穿马路不走斑马线,汽车通过斑马线不减速,车辆随意停在斑马线上等现象屡见不鲜。

  6月23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召开全国视频会,会议强调,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像治理酒驾一样,深入推进不礼让斑马线治理,牵引城市交通秩序整体提升,带动市民文明素质和法治意识整体提升。

  毋庸置疑,“治理不礼让斑马线就像治理酒驾一样”,就是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增强他律与自律意识,规范文明行为。这是因为,“文明礼让”是衡量一个人的文明素养的标尺,也是检验驾驶人员文明素质和遵守交通法规的能力与水平。

  但是,礼让斑马线,是人让还是车让。当然,车让人这是规则。对于行人来说,斑马线是安全通过道路的生命线。但在我身边,很多时候却是人让车,而不是车让人。斑马线在某种程度上形同虚设。而且在斑马线上,有的司机不但不主动避让,还鸣笛加速通过,给过马路的行人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一些行人也无视斑马线的存在,见车辆不多,就见缝插针。殊不知,车辆与行人在斑马线上抢道,既是一种陋习,也是一种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所以在斑马线前,作为驾驶人,必须做到文明礼让。要知道,只要学会文明礼让,道路交通才会多一份安全、多一份文明。作为交通参与者,都应学会礼让斑马线,只要每个人从我做起,绷紧安全这根弦,自觉做到在斑马线前多些文明礼让,就一定能让出和谐、让出平安。

责任编辑:guanliyuan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