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深圳法院围绕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努力探索、积极实践、大胆创新,用改革破解发展难题,走出了一条富有深圳特色的司法改革创新路,促进了司法水平、司法公信力和队伍素质的全面提升。
“门诊式”庭审为简易案件审理提速
7月12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速裁改革新闻发布会,宣布从即日起,将标的20万元以下的简易民商事案件进行“门诊式”庭审,将全市法院三分之二的案件纳入审判“快车道”。
为落实这一改革举措,深圳各基层法院将设立类似医院急诊室的速裁机构,在派出法庭则配备专人,专门负责审理速裁案件。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庭审结束后可当庭制作“令状式”判决、当庭宣判、当庭送达。通过这一改革,法官可以像医生门诊看病一样,集中时间对批量的简易案件快速审理。
网络微博直播促司法公开
深圳市中级法院把司法公开作为提高审判质量、促进公正司法的突破口,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 全市两级法院的重大决策、重大案件审理、庭审公告等相关重要信息均在网站同步公开,将庭审的网络直播和微博直播制度化、常态化,从而满足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为强化面向当事人的司法过程公开,深圳法院以罗湖法院为试点,在执行工作领域进行规范完善,建立专门的“执行公开网”,当事人通过“网上办事窗口”,不仅可以查询案件的执行进度等信息,还可以查询执行日志等深度信息,切实把司法公开从结果、环节公开向过程公开转变。自去年9月上线运行以来,罗湖法院执行案件信访投诉量同比减少31%,在线公开的执行案件实现了“零投诉”。
在中国社科院2012年发布的司法透明度调查中,深圳市中级法院位列全国较大市中院第一名。
“法院查控网”令老赖无处遁形
“执行难”是长期困扰法院工作的难题,深圳法院如何亮招,备受社会关注和期待。
深圳市中级法院通过机制创新和信息技术手段,在全国首创以集约化、信息化、网络化为特色的“法院查控网”,通过高效敏锐的“司法鹰眼”,使执行法官足不出户即可调查并控制被执行财产,令“老赖”暴露于阳光下无处遁形。去年,“法院查控网”集中完成财产、人员查控25万余项。
“法院查控网”在全国法院率先开通银行开户、国土房产、机动车辆、工商股权、非上市公司托管股权、股票证券、房屋租赁和被执行人服刑地等八个子系统的信息查询功能的基础上,经过与相关单位协调和共同建设,实现了对机动车辆、工商股权和房地产的在网查封、冻结、解封功能以及相关人员机场布控的网上控制功能。通过“法院查控网”,法院对被执行人的存款、股票、房产、车辆等各类财产,只需点一下鼠标就可查到。
全国首试审判长负责制
案件审判结果不需层层审批,而是由审判长直接签发。在市中级法院指导下,福田法院开全国先河,率先尝试审判长负责制,赋予审判长对审判团队的管理权以及对所审理案件的裁判权。
“审判长负责制”是通过公开选任审判长,按照“1+2+3+4”模式,建立以审判长为核心,包括普通法官2人、法官助理3人、其他辅助人员4人在内的新型审判团队。审判长在该团队中居于核心地位,既是办案者,又是管理者,拥有案件的分配权、决定权、签发权以及团队成员的工作安排、管理考核权等。改革的目的旨在“还原法官本色”,弱化庭长对法官的行政管理职权,切实让法官对案件说了算,使权与责真正实现统一。
这一全新的改革举措取得了显著的成效。2012年,福田法院在办案人员未增加的情况下,实际结案40336件,同比增加约30%;结案率达96.04%,同比上升7.14%;信访投诉率降至0.8‰,为全市基层法院最低。(记者 吴涛 )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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