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社区矫正对象服从监管、遵纪守法意识,预防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山东省沂水县许家湖司法所召集全镇73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学习活动。
活动中,该所所长向参学的社区矫正对象再次详细讲解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及《山东省社区服刑人员考核奖惩办法(试行)》等有关内容,同时从服刑改造意识,服从管理,接受矫正、树立信心、重塑人生等方面对矫正对象进行了思想教育。最后,要求社区矫正对象:一是要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不断增强自觉性,自觉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规定;二是强调节假日期间自觉遵守相关规定,节后及时汇报情况;三是自觉接受帮教人、监护人的帮助教育,争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通过此次集中教育,进一步推动了许家湖镇社区矫正工作,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服刑改造意识。参加学习教育的社区矫正对象均表示,今后要严格要求自己,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各项管理规定,积极接受矫正教育,争取早日回归社会。(通讯员 鞠文静)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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