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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哈密法院抓好司法宣传强化舆论引导

时间:2013-11-01 16:29:58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张庆元
导读:为充分尊重并最大程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新疆哈密市法院以司法宣传舆论引导为切入点,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努力营造了良好的司法工作舆论环境。

  随着互联网的广泛运用和新媒体的蓬勃发展,人民法院以往单一的传统新闻宣传模式已无法满足人民群众的新需求。为充分尊重并最大程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新疆哈密市法院以司法宣传舆论引导为切入点,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努力营造了良好的司法工作舆论环境。

  一是研究总结舆论引导工作规律,提高与新兴媒体沟通能力。当前各种媒介“百家争鸣、百花齐放”,媒体参与司法工作的形式层出不穷、空前繁盛,哈密市法院认真总结分析当前舆论环境,结合实际通过设立“官方微博”、“门户网站”等方式积极应对网络、手机媒体等新兴媒体的新挑战,主动掌握话语权,积极引导主流舆论,维护良好的司法形象。

  二是弘扬司法核心价值观,加强正面宣传力度。该院司法宣传工作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院长。将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和反恐严打斗争作为重点宣传范围,自觉抵制错误的政治观点,始终突出奋发向上、鼓舞人心的宣传基调,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努力占领舆论制高点。

  三是转变观念,把握新闻宣传主动权。本着“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宗旨,该院积极转变宣传方式,变被动为主动,以官方微博、门户网站等新型媒体为依托,不定期的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喜闻乐见的方式更新与群众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网络信息,形成了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与自觉接收舆论监督的良性互动。同时继续利用电话、面对面接访等传统方式,进一步听取民意,疏导民怨,平等沟通,充分接受监督,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通讯员 张庆元)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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