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制定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完善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和矫正法律,健全社区矫正制度”。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司法局紧扣《决定》精神,结合涪城社区矫正工作实际,大力健全社区矫正制度,规范矫正执法流程。
第一、健全社区矫正工作机构,规范执法主体。社区矫正股搬离机关综合楼,在区政府旁设立专门办公点,成立了社区矫正大队和社区矫正服务中心;完善办公软硬件设施,建立了社区矫正人员报到及身份识别系统、与电信及耀邦软件公司合作开发了GPS手机定位信息管理及监控系统、公招专业心理咨询师打造了专业心理矫正室;明确了社区矫正大队及下属各中队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管和对重点、危险社区矫正人员的专项调查,社区矫正服务中心进行心理咨询、困难帮扶、法制宣传教育等,合理规范了执法主体。
第二、健全社区矫正管理和服务机制,规范执法程序。涪城区司法局创新社会管理,建立了《社区矫正人员突发事件应急制度》、《社区矫正人员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社区矫正人员心理矫正制度》、《未成年及老年社区矫正人员管理制度》、《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服务制度》等一系列有利于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高效化、规范化”管理和服务的机制,确保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执法的“合法化、人性化”,服务的“便捷化、舒适化”。
第三、健全社区矫正执法队伍,规范执法标准。涪城区委、区政府成立了以区司法局局长牵头,分管副局长为区社区矫正大队大队长,区政法委及公、检、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为副队长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涪城区司法局还专门调配了20多名法律实务经验丰富,精力充沛的青年干警充实在各司法所、社区矫正中队和社区矫正大队等执法一线,建立了一支“业务精、能力强、覆盖广”的社区矫正执法队伍,通过相关配套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执行,逐步规范执法标准,提升执法水平。(通讯员 刘寿军)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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