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是与监禁刑罚执行对应的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社区矫正制度体现了我国刑法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社区矫正制度的实施也是给罪犯一个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但是对不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社区矫正人员将依法收监执行。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社区矫正人员方某,因盗窃被法院判决为缓刑两年,依法接受社区矫正,因在矫正期间不遵守矫正管理规定,不假私自离开居住地到外在从事违法活动,被西宁市警方抓获,经查有吸毒行为,依法送往西宁市戒毒中心进行强制戒毒,因本是服刑人员,在矫正期间严重违反矫正管理规定,涪城区司法局根据管理规定依法向法院申请撤销方某的缓刑,法院依法作出撤销缓刑裁定后。涪城区司法局与西宁市戒毒所联系后,将方某于2013年12月26日羁押回绵阳服刑,并顺利交付绵阳看守所收监执行。
方某的收监是一次跨地域、跨部门的社区矫正收监执行的联合行动,给在矫的社区矫正人员予以了深刻的警示教育,同时彰显了社区矫正组织严格执法、维护刑罚执行严肃性的具体体现。(通讯员 肖仪)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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