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精神是中华民族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在长期苦命斗争和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凝聚的重大人文成果,是全中国人民最为宝贵的思想精神财富。用红色精神引领社区矫正人员改造生涯,是四川绵阳市涪城区城北司法所创新教育改造矫正人员内容和方法,提高教育改造质量,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重大举措。
2014年1月22日,在组织全体矫正人员每月集中学习时,着重学习了《红色精神》读本中的爱国主义篇。在爱国主义篇中学习了伟大的共产义革命先驱李大钊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不畏牺牲的感人事迹;革命先驱夏明翰的“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杀了夏明翰,还有后来人”的革命豪情和大无畏英雄气概;以及“清贫”的方志敏,小溪边的红星奖章,鲁迅弃医从文,刘胡兰的故事等。采用讲授式的同时,还采用交流互动,矫正人员谈体会,共话红色精神。
城北司法所用红色精神教育曾对社会、对人民犯下罪行的矫正人员,必须痛定思痛,以红色精神为指引,努力培养自己的爱国主义精神和集体主义情操。
通过学习革命先驱、先烈们的爱国主义行动和感人故事,增强矫正人员的爱国热情和爱国情怀。对矫正人员提振精神、面对现实、改造自己、重新做人注入了新的精神动力。(通讯员 肖义森)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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