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社区服刑人员公益劳动管理,完善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改造措施,增强社区服刑人员的在刑意识,近日,山东省德州市武城县司法局积极探索社区服刑人员公益劳动新方法,制定出台了《武城县社区服刑人员公益劳动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以“符合公共利益、便于监督管理、社区服刑人员力所能及”为原则,以“培养劳动意识、向社会作出补偿、自觉修复对被害者造成损害”法律精神为指导,对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公益劳动的实施主体、人员范围、时限场所、原则程序、项目内容以及不参加公益劳动的特殊情况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办法》要求,各镇、街每月对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公益劳动的时间及表现情况进行登记,并按规定纳入考核奖惩。最后结合考核情况,对社区服刑人员实行分类分级管理,以提高社区服刑人员的自觉性,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通讯员 王鑫)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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