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推进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在全国各级法院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大浪潮中,新疆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国法院集中开展2014年度廉洁司法教育活动的通知》和自治区高级法院《关于集中开展廉洁司法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决定于2014年1至3月期间,在地区两级法院集中开展廉洁司法教育活动。
本次活动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各项规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认真开展司法廉洁教育,着力解决法院队伍中存在的“四风”问题,筑牢广大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坚决纠正法院队伍在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廉洁司法意识,树立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
该院高度重视此次活动,院党组提出“四项要求”以努力使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一是要求做到三个有机结合,促进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准确理解;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正风肃纪“回头看”紧密结合起来。二是要求领导带头,积极引导,确保教育活动落到实处。三是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听取各方意见,增强针对性,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四是要求抓好督促检查,确保教育活动扎实有效。(通讯员 谢辉) 责任编辑:guanliyuan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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