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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塘司法所处理一起农民工讨薪群体性事件

时间:2014-03-11 11:04:35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张涛
导读:2014年1月底,石塘司法所接到群众电话称,外地农民工张某、文某等130多名农民工在御营社区居委会会议室与建设方、施工方发生讨薪纠纷,希望司法所及时派人到现场平息矛盾,进行调处。

    2014年1月底,石塘司法所接到群众电话称,外地农民工张某、文某等130多名农民工在御营社区居委会会议室与建设方、施工方发生讨薪纠纷,希望司法所及时派人到现场平息矛盾,进行调处。

  石塘司法所接案后,立即向党委、政府领导作了专题汇报,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调查小组,镇长顾雪邦牵头,带领综治办、镇调委会、法律服务所、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赶往现场,处理该事件。

  当调查小组到达现场时,130多农民工情绪非常缴动,把会议室、办公室围得水泄不通,声称不给工钱就不准走人,不给工钱就要去堵路,找市政府讨说法。鉴于该混乱场面,调查小组首先介绍了自己的身份及目的,希望大家能够相信政府,大家一年到头没拿到工钱心情我们理解,但是维权要合法,大家不能采用过激行为,堵车断道不能解决任何问题,希望大家能平复心情,坐下来冷静处理问题。经过调查小组的耐心劝解,大家终于稳定了情绪,愿意坐下来解决问题。

  经过调查了解,建设方拖欠施工方工程款175万余元(其中农民工工资82万余元,材料款93万元余元),因建设方未按期拨付工程款,施工方无资金给民工发放工资。三方据理力争,建设方认为工程尚未竣工,待竣工验收合格后再结算工程款;施工方认为建设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自己垫支修建,因资金周转等问题,现无钱支付农民工工资;农民工认为,大家出门打工,挣的是血汗钱,打工一年到头,拿不到工钱,无法给家里老婆、孩子交待。

  三方各持已见,意见分歧大,经过数小时做工作,成效不大,农民工见建设方、施工方态度恶劣,情绪更加激动。他们立即把会议室大门锁了,只准进、不准出,为防止事态扩大,石塘镇政府通知涪城区公安分局、小浮桥派出所、法院、劳动监察大队协助调处,三方一致僵持了两天两夜,农民工睡在会议室不走,调解工作人员陪伴做工作,并提供矿泉水、方便面等必备生活用品。

  经过两天两夜长达58个小时调解劝说工作,终于劝说建设方出卖两套住房50万元,在调查小组工作人员的监督下,按工资60%的比例发放给130多名农民工手中,剩余40%由农民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一起农民工讨薪重大群体事件终于得到了遏制。(通讯员 张涛)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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