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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监控指挥中心健全规章制度

时间:2014-03-25 16:31:44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吴杰
导读:为进一步加强山东省德州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监控指挥中心工作规范化,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工作作风和执法行为,近日,德州市司法局制定了社区矫正监控指挥中心五项规章制度并统一制作上墙,规范执法行为。

    为进一步加强山东省德州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监控指挥中心工作规范化,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工作作风和执法行为,近日,德州市司法局制定了社区矫正监控指挥中心五项规章制度并统一制作上墙,规范执法行为。

  制定社区矫正监控指挥中心管理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认真完成监管任务;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当班时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监控指挥中心,因工作需要来监控指挥中心的要做好登记;如有上级有关部门抽查应热情接待,并立即通知带班领导;对监控中观察到的可疑情况及时进行定时、定位、定人,迅速上报处理;爱护设备,保持肃静、整洁、有序的工作环境,监控指挥中心电话为值班专用电话,严禁打私人电话或长时间占用电话。

  制定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守则。工作人员必须政治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严格执法,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恪尽职守,爱岗敬业,文明管理,尊重社区服刑人员的人格;廉洁自律,作风公道、正派,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制定社区矫正监控指挥中心工作人员职责。对社区服刑人员实施监控,并通过通讯系统确认其人机合一状态;指导监督检查各县市区社区矫正管理局或司法所社区矫正执行情况,并制作检查记录,认真填写执行内容;接受各县市区服刑人员突发情况的电话报告;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事项。

  制定社区矫正监控指挥中心值班制度。监控指挥中心值班人员由带班领导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组成,处置在矫正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等任务;规定值班时间和办法,值班人员值班时应遵循的行为规范和工作原则。

  制定社区矫正监控指挥中心人员工作人员电话核查规范用语。在定位状态下拨打核查对象定位手机号码,对方开始接听时应用规范用语询问。首先说明自己的身份,其次说明拨打电话目的,最后询问社区服刑人员基本信息、司法所对其监管情况。(通讯员 吴杰)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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