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蚌埠论坛里发帖称“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司法局违反规定,由局长带队公款旅游,并出境到越南”。近日,该区纪委在论坛里回复称,经调查,确实存在考察期间擅自游玩现象,司法局长石某携带家属,未向区里汇报出境事宜,出境到越南游玩。根据规定,纪委决定给予石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近年来,以考察学习为名公款旅游似乎成为部分官员们公开的秘密,“旅行”费用以考察学习的名义进行公款开支,成为一种另类的腐败。中共中央近日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准则》规定,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准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不准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等。为何在这种上有政策的大环境下,下面的对策依然层出不穷。
归根到底,其一个别党员干部党性不高,“四风”问题仍然突出,纪律意识淡薄,以公权满足私欲。在近期中央严抓作风建设的态势下,依然如此明目张胆。试想一下,一个区司法局大半人都去公款旅游,该区司法局的工作怎么进行的?连司法局一个如此具有庄严性的机关,都在干这种“腐败”之事。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有在哪儿呢?
其二,制度执行力度的问题。有了中央的狠抓“四风”的大环境,就要有行动的力度,动真格零容忍。有力度才能有希望,每一个披着“考察学习”外衣的“腐败”都应该不留死角地严惩。把治理整到位,以严肃的态度告示后来的党员干部,我党对于此类腐败绝对是发现一起就严惩一起。党员干部利用公款违规进行旅游,本身就是一种侵吞公款的行为,完全符合贪污罪等腐败罪名的犯罪构成,理应承担相关的刑事责任。
既然是腐败就应该绝不放过,大众监督和党内监督相结合,把化了装的考察学习彻底封杀在相关制度中。(许杰) 责任编辑:guanliyuan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