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德州市平原县恩城司法所对新接收的社区服刑人员杨某某、黄某进行入矫宣告,严把社区矫正工作“入矫关”。
此次宣告活动,司法所联合派出所干警、派驻恩城检察室检察官、村委会干部及服刑人员家属共同参加。司法所苏所长宣告了社区矫正纪律,并分别宣读了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等有关法律文书的主要内容,告知社区服刑人员应遵守的规定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以及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享有的权利。仪式上,恩城检察室检察官就社区服刑人员应当享有的权利以及严格履行的义务做了具体陈述。
随后,社区服刑人员杨某某、黄某分别就如何遵守社区矫正规定作了表态发言,表示一定要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各项管理制度,努力改造,争取早日回归正常的社会生活。(通讯员 闫晓溪 马世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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