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份,山东省德州市刘桥司法所被省司法厅授予“省级规范化司法所”称号,为使这一称号“名副其实”,刘桥司法所扎实履行各项职能,实现工作局面“三规范”,有效地推动了基层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
夯实基础强素质,实现平台建设规范化。目前,刘桥司法所共有办公用房10间,建筑面积200余平方米,投资15万元全部重新进行了装修。投资5万余元新置了办公桌椅、资料柜、电脑、打印机、摄像机、照相机等办公设备,配备有警车一辆,为工作开展提供了保障。现有工作人员6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5人。以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建设为重点,通过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外出接受专业培训学习及每月一次的全体人员集中学习制度,建设了一支作风纪律硬、质量效率高的司法行政队伍。
落实制度重服务,实现组织机构规范化。所内设立了普法办公室、人民调解接待室、社区矫正办公室、安置帮教办公室、心理咨询室、图书室等功能科室。刘桥镇人民调解委员、刘桥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刘桥镇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均设在刘桥司法所。所内共有10工作制度和15工作流程全部上墙公示。所有档案资料使用县司法局统一配备的档案盒和文件夹分类归档,台账整齐划一,摆放规范有序。
扎实履职贴民心,实现服务能力规范化。在社区矫正工作中,严格落实监管“三个一”制度。即:每周一与每位矫正对象通一次电话,了解其工作学习情况和思想状况,并记录在案;每月9日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一次集中教育学习,通过读报纸、看警示教育片、法律知识培训等形式,提升教育矫治矫正效果;每月22日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到镇社区矫正教育基地参加公益劳动。同时,突出人性化管理,对家庭确有困难的,积极联合民政、妇联等有关部门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刘桥司法所先后为4名社区服刑人员解决了就业问题。在人民调解工作中,打造了“张立军调解室”,建立健全了专兼职人民调解员工作机制,带领全镇13个社区、10个行政村都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有人民调解员84人。每月都按时召开人民调解工作例会,听取各社区、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汇报所管辖区域的社会治安、纠纷调解、隐患排查等工作。刘桥司法所每年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50余起,调解成功率100%,筑牢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认真实施制定了“六五”普法规划和普法依法治理年度工作计划,每年都深入村(社区)、学校、驻地企业等场所,组织开展普法讲座10余场,发放普法宣传资料5000余份。同时,积极培训普法骨干,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为洪州社区、战庄村等示范点制作法制宣传图板40余块,对各村、社区普法骨干和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设立了“5723148”法律服务热线。为辖区群众和部门单位搭建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平台,延展了法制教育的范围,拓宽了法律服务空间。(通讯员 蔡严严)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