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明确执法职权和执法责任,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社区矫正执法监督体制,1月29日,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司法局与司法所签订执法责任状。
以“履职尽责,创新工作”为工作目标,结合工作实际,区司法局制定了《德城区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责任状》,周莲花局长分别与辖区内6个司法所责任人签订了社区矫正执法责任状,层层落实社区矫正工作责任。社区矫正执法责任状主要包括提升队伍素质、树立廉政理念、规范执法行为、完善监督管理、落实责任追究等方面。它要求各司法所负责人从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上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德城区司法局的各项工作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和监督本部门行政执法行为,努力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执法质量。建立健全业务工作质量长效机制,及时消除基层一线业务工作质量隐患。(通讯员 于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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