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一位老汉冲进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司法局张大庄司法所所长办公室大喊“张所长,我特意来感谢你啊,是你让我解开了心中多年的“锁”,非常感谢。说完激动地流下了眼泪。
事情原来是这样的。3月2号,刚走进办公室的张所长发现门外有个老汉情绪特别激动自言自语重复着“这事还有人管不,不管我到县城上访去”。
于是,张所长把老人请进办公室,给老人倒了杯水,请老人坐下,待老人情绪稳定后,所长说,“老人家,有啥事啊,能和我说说吗?”在得知了所长的身份后老人说,我叫田某某,现年65岁,张大庄人,长期在外打工。本村亲戚沈某1991年6月份从其母亲那里借走现金6000元,2008年一月还款2000元。母亲2008年5月底突然病故,我回家办理完丧事,便向亲戚沈某索要借款,沈某说已在2008年3月份亲自把剩余4000元借款归还我母亲,可是我从没听母亲提起此事,因为没有借款证明,所以没有人管 。这可是我母亲的血汗钱呀!张所长耐心听他讲完,明确表态马上调查此事,依法调解,让他回家安心等候消息。
张所长放下手头的工作和张大庄村党支部书记取得了联系,走访了老人周围邻居20余户。经调查了解到,沈某家庭条件还可以,为人处事就是爱占小便宜。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张所长和法律服务所葛宝军主任一起来到沈某家中说明来由,沈某听后情绪激动表示已经归还借款。两位所长依据《人民调解法》和《民事诉讼法》耐心向他讲解其中利弊。几个小时过去了,沈某在法律和亲情的双重压力下承认2008年一月确实已还款二千,但是同年五月份准备把剩余四千元欠款还给田某的母亲时他母亲却突然去世,本以为不还算了,可是心里却一直放不下。
最后,在村支书的见证下沈某把剩余借款归还了田某。几天后,出现了开头那感人的一幕。(通讯员 于功峰 张胜华)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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