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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县司法局马集司法所:因人施教 分类矫正

时间:2015-05-15 14:06:51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刘吉梁 田咪
导读: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司法局马集司法所积极创新社区矫正管理方式,根据每名社区服刑人员的特点,因人施教,为每位社区服刑人员量身定制矫正方案,极大地促进了矫正工作的顺利进行。

   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司法局马集司法所积极创新社区矫正管理方式,根据每名社区服刑人员的特点,因人施教,为每位社区服刑人员量身定制矫正方案,极大地促进了矫正工作的顺利进行。

  根据犯罪特点定方案。通过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情况分析,制定适合其犯罪特点的矫正方案。如,针对3名犯交通肇事罪的社区服刑人员,注重加强交通法规方面的教育学习;对犯抢劫、故意伤害等恶性犯罪的社区服刑人员,重点强化刑法方面的教育学习,帮助他们学习到了与其所犯罪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化他们认罪伏法、认真改造的一是。

  根据个性特点定方案。针对每名社区服刑人员由于年龄、文化水平、经历等因素而形成的不同个性特点,马集司法所分别采取不同的矫正方案。对40岁以上的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谈话时要语气委婉,尽量安排较轻的劳动,处处体现出应有的尊重和照顾,使他们从内心里减少抵触情绪,认真接受矫正;对年轻气盛的社区服刑人员,要突出纪律和法规的约束性、严肃性,一旦违反纪律,则要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强化他们的法制和纪律观念。对几名低学历的社区服刑人员,谈话时用家常话、打比方的方式与他们交流,使他们能够听得懂、听得进。这样能使在矫人员从心里自愿接受司法所管理,不致产生逆反心理而违反矫正管理纪律。

  针对不同家庭背景定方案。考虑到每名社区服刑人员所处家庭背景不同。通过家访,切实了解他们的家庭状况,进而制定符合其家庭特点的矫正方案,同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帮助他们解决实际生活困难。针对3名社区服刑人员无技术、无文化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实际情况,马集司法所主动出击,积极协调,先后为2名在矫人员在镇新建卫生院大楼建筑工地安排了工作,并帮助1名矫正人员成为邱集煤矿井下工人。对经济生活条件优越的在矫人员,则注重加强劳动和学习教育,强化他们的服务和自律意识。

  马集司法所秉承以人为本的社区矫正管理原则,不断创新矫正管理模式,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无一例脱管、漏管现象发生,并且全部按期完成矫正,顺利回归社会。(通讯员 刘吉梁 田咪)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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