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五”普法以来,河北省枣强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认真落实全县“六五”普法规划,特别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充分发挥县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作用,推动全县各乡镇、各部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六五”普法以来,全县共发放各类法制宣传资料15万册(张),悬挂横幅、张贴标语3000多条(幅),举办法制讲座120多场次,培训教育1.5万余人次,解答各种法律咨询3万多人次,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在2013年下半年顺利通过了省市“六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枣强县被评为全省“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县,该局局长刘战国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先进个人,张秀屯村被省司法厅、民政厅命名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
健全组织,加强领导,保障机制不断强化。该局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六五”普法基础性、先导性工作,逐步形成了 “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的大普法格局。一是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县委县政府把普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六五”普法一开始,就及时调整充实了县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发挥好对全县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督导作用。召开了全县总结“五五”启动“六五”普法动员大会,印发了枣强县“六五”普法规划,明确了“六五”普法的任务目标、主要措施、工作重点等。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也建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对“六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县委县政府每年都听取工作汇报,提出指导性意见。该局每年向县人大、县政协报告工作,接受指导和监督,并及时改进工作。该局每年在重要阶段、节点都协调组织部、宣传部等相关部门联合行文,安排部署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每年都以县法宣办、县司法局的名义印发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明确年度普法任务。县四大班子主管领导每年都通过听汇报、搞调研等多种有效形式及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并亲自参加每年的重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全程巡视督导,电视台录播,浓厚法治氛围。二是明确责任,强化督导。全县上下根据“六五”普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普法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工作责任。多数乡镇和县直部门组织专门力量,把普法工作、化解矛盾纠纷和接待信访等依法治理工作融为一体,统筹推进。县法宣办、司法局每年根据年度普法计划,对各单位进行考核评议,表扬先进,督促落后。在2013年,县司法局联合县委宣传部、县人大组织专门人员到各乡镇和县直部门对“六五”普法落实情况进行了中期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给予了有效指导。今年5月初,该局提前下发了关于做好迎接省、市“六五”普法检查验收的“通知”,对各乡局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同时,积极配合县人大进行了“六五”普法工作的检查督导和调研活动。三是健全制度,规范实施。该县建立完善了县委中心组学法制度、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等,使我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形成制度化、规范化。每年初针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制定学法计划,邀请法律专家开展法律培训,搞好法治讲座。每年由县委宣传部、组织部、法宣办、司法局分别组织县级干部和公务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印发了《枣强县关于新提拔干部任职前法纪知识考试办法》,将学法用法、依法行政纳入干部提任考核事项。县法制办每年都组织县政府各部门搞好学法活动,特别是认真抓好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试和发证工作。四是落实经费,加强保障。几年来,县委、县政府重视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保障问题,县财政在比较困难的情况下将部分普法经费列入了年度财政预算。乡镇、部门也克服困难,拿出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普法工作。如计生、卫生、交通、电力、税务等部门每年都列支专项经费,保障工作开展。
紧贴中心,促进发展,法制宣传不断深化。一是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各执法部门每年都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组织普法宣传活动,把法律法规送进千家万户,推动中心工作开展。县司法局和县工商联组织开展律师进企业活动,对重点企业进行免费法律体检,开展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县委、县政府遇有征地拆迁、项目建设等重大决策或群体性上访事件,该局律师都积极参与,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我们还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县土地局、交通局、住建局、县妇联等机关单位上法制课,系统讲解《宪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围绕全县的土地征用、项目建设、“三农”工作等重项工作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促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引导广大群众依法办事。二是围绕推进依法行政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该县领导积极发挥县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作用(该局有2名律师和一名公证员被选聘为县政府法律咨询委员会成员),对于全县的重要决策、重大部署都积极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4年多来,该局律师参与解决县乡信访案件110多起,参与县委县政府重大疑难案件研讨会和听证会80多次。公检法部门通过设立高标准的宣传栏、电子屏幕、印发小册子、图片展示等形式,广泛开展法制教育,推动了机关人员的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三是围绕服务民生保障民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针对关乎群众利益的普遍性问题和热点问题,各乡镇和相关部门深入宣传与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相关法律法规。把劳动和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安全生产、社会救助、义务教育、促进就业等方面法律法规作为普法重点内容,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活动,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法律需要。每年的“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要节点都组织多个部门开展大规模的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全县基本形成了“四有法制宣传体系”(报纸上有文字、电视上有画面、广播里有声音、媒体上有动态),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法制宣传教育格局,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维护了公民权益,促进了公平正义。全县每年组织大规模的“三下乡”活动,组织各系统大力宣传各项政策和法律法规,解答法律咨询,解决实际问题。四是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该局在全国“两会”、“两节”等重要时段和节点,都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宣传和咨询活动。主要宣传《宪法》、《刑法》、《治安管理法》等,集中解答广大群众在民商事活动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化解矛盾纠纷,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社会稳定。该局把法制宣传教育贯穿于人民调解、律师服务、公证业务、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司法医学鉴定等各项司法行政工作中去,化解矛盾纠纷,解决群众疑难。县妇联每年组织妇女干部和妇女代表学习法律法规,聘请该局律师讲解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和该局联合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突出重点,多措并举,法制教育层层推进。一是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广泛开展“依法行政示范机关”创建活动。县政府法制办制定方案,向各乡镇政府、县直各行政执法部门下发《实施方案》和通知,制定了创建标准,在全县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从强化制度入手,在全县各部门和单位建立健全一系列普法工作制度,如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法制讲座、集体学法日和重大事项决策前法律咨询等各项制度。近几年,县委县政府和部分乡局聘请国家级和省级高层次专家教授讲法治课,解读专业法律法规,有力地提高了广大干部的法律知识水平。该局多次组织全县20多个执法单位,定期宣传本部门职能和相关法律法规,让广大群众真正了解这些部门的职能、办事流程等,增加群众法律知识,促进广大干部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在县直各单位开展了法治书法评选活动,寓法律于艺术,激发了大家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县纪委、监察局每年组织党风廉政条例法规的学习培训,组织全县领导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参观廉政书画展等活动。该局在县妇联、工会、民政、人社局等16个重点单位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宣传法律援助知识,更好地方便群众受援。二是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大力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在各中小学都配备了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法制副校长全部是公、检、法、司四个部门的业务骨干,给中小学生上法制课。县教文体局采取法律知识竞赛、法律征文、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每年利用新生入学的时间节点,组织法制辅导员、律师到学校开展法治讲座。政法部门与十多所学校开展了“警校共建”,定期给他们搞法制讲座,赠送法律书籍等。三是开展“法律进农村”活动。在全县农村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执法部门每年都开展“送法下乡”活动,通过法律咨询、法制讲座,宣传《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及农村土地承包、家庭婚姻等和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现场解答农民提出的问题,切实解决了一些涉农涉法问题,促进了农村干部的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每年利用冬春季党校培训,给村干部开展法制讲座,增加他们的法律知识,提高依法治村能力和水平。该局正在规范实施“村(居)法律顾问工程”,每个村和居委会都配备一名法律顾问,制作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公示牌,将法律顾问的职责、联系电话在村委会外墙上公开公示,群众有法律问题可以随时咨询,有需要及时进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唐林乡政府针对本乡大棚多、群众在农业园区时间长的特点开展普法进大棚活动;几年来坚持开展“夜谈”活动,既谈发展,也谈稳定,同时宣传法律,为群众解疑释惑,解决矛盾纠纷,群众非常欢迎。四是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积极引导企业开展“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大力宣传劳动保障、安全生产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了干部职工依法经营、依法维权的意识。每年的春节前后该局都组织骨干律师给企业厂长、经理和管理人员开展法制讲座,提高依法经营能力和依法治企水平。4年多来,在企业举办法律法规讲座130多场次,赠送法律书籍5000多本,发放明白纸14000余份,企业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有了明显提高。
创新形式,巧用平台,普法效果不断增强。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多个部门和单位创新普法载体和方式方法,收到良好效果。一是充分利用公共平台搞宣传。县委政法委充分发挥领导和协调作用,组织公检法司于2011年在县电视台开办了“枣强政法”专题栏目。2014年改为“枣强法治在线”栏目,既宣传了政法工作也普及了法律知识,浓厚了法治氛围。部分乡局结合普法宣传和工作实践,录制电视新闻片和电视专题片,利用电视、报刊等制作普法公益广告,提高法制宣传覆盖率,增强法制宣传效果。近几年,该县普法宣传出现了“报刊化”趋向,针对性强,时效性好,该局的《枣强法治》、公安局的《枣强警方》、消防队的《枣强消防》、食药监局的《枣强药检》等小报在法治宣传上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二是自搭平台利用先进媒体搞宣传。县委政法委组织20多个重点部门在帝景城、福安小区等重点社区搞了100多块永久性法治宣传栏;利用县城电子屏幕每年搞几次平安建设方面的法制宣传。该局在花园街广场、张秀屯镇区、李进伯中心社区、门庄村等基础条件好的村,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绘画、漫画等图文并茂形式,建设了10多条法制文化一条街;建立了枣强县司法行政门户网站,并开通了微博、微信平台,及时发布法治动态,宣传法律法规,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县住建局利用执法宣传车和县城区高音喇叭每天不间断地在沿街路段开展城建法规宣传,利用电子屏幕、电杆灯箱和交通栏杆的牌匾进行法制宣传。公安、消防、交警等单位利用手机短信方式及时宣传最新法规,予以警示、提示,受到群众的欢迎。
培树典型,示范带动,法制宣传强力推进。该局根据不同部门、行业和对象的特点,有针对性地确定目标,提出要求,加强分类指导,培树典型。为深化“法律八进”开展“法治八建”活动,以县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名义印发了《关于在全县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分层次确定了16个机关和单位为全县法制宣传教育示范单位,重点扶持、积极指导,取得点上经验,在全县推广。大营镇、土地局、县消防大队、职教中心等单位都总结出了一套自己的普法好制度、好方法。近几年,该局有4个司法所长被评为省、市优秀司法所长,他们在普法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中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张秀屯司法所长周兴辉去年在全市司法所长培训会上讲经验做法。大营镇西崔浒村退休干部孟宪柯甘当义务普法员、调解员,将法制宣传寓于人民调解之中,既宣传了法律法规,又化解了矛盾纠纷,该局把他的事迹进行总结推广,通过河北法制报、衡水日报等省市报刊、电台、网络宣传,其典型事迹起到了很好的带动作用。“六五”普法以来,该局宣传枣强县普法工作稿件在省市以上报刊、杂志等媒体刊发230余篇(条),既介绍了我县法制建设经验,又弘扬了法治精神,外宣工作每年都是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前三名。(通讯员 刘战国 窦春兴)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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