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上午,德州市司法局举行新一届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聘任仪式,76名人民监督员正式上岗履职。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扈建军为每名监督员颁发聘书,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石青出席仪式,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丙海主持聘任仪式。各县市区检察院、各县市区司法局分管领导以及新聘任人民监督员参加会议。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人民检察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一种外部监督制度,目的是在检察机关直接受理案件的环节建立起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保障职务犯罪侦查权的正确行使,增强执法的公信度。党中央对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决定》都涉及了这项改革任务。今年2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主持召开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案》,对做好这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和省人民检察院、省司法厅也分别印发了《意见》和《实施方案》,对这项工作进行了层层部署。
扈建军局长在讲话中对去年以来司法局进行的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进行了回顾,对新一届人民监督员的工作提出了期望,并对承担管理职责的各级司法局提出要求。他指出市司法局在省司法厅的指导下,在全市检察机关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全市司法行政机关精心组织、科学安排,扎实做好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1月21日,召开会议对全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作出具体部署。3月2日,在《德州日报》和市司法行政网站刊登了人民监督员选任公告。3月份以来,我们按照全省《实施方案》要求,对市检察院原来聘任的41名人民监督员进行了重新审查确认。同时,严格依照好中选好、优中选优的原则标准,经过公开报名、组织考察等环节,新确定了35名人民监督员拟任人选。5月18日,将76名拟任人民监督员进行了社会公示,完成了市级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工作。人民监督员来自不同的行业和职业,既有各个部门的老领导,又有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还有企业家和社区工作者,都是各自领域的行家里手,政治素质过硬,公道正派,具有扎实的职业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群众威信高,代表性强,一定能够胜任人民监督员工作的需要。司法局作为人民监督员工作管理协调部门,我们一定会千方百计、尽可能地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为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监督活动提供方便、创造条件。各位人民监督员在履职工作中遇到什么困难和问题,有好的意见和建议,要与司法局多联系、多沟通、多交流,共同努力让我市的人民监督员工作深入扎实推进,力争创出独具特色的德州经验。 (通讯员 闫晓溪 马世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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