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德州市夏津县司法局为做好新形势下的社区矫正工作,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创新“一二三”工作模式,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一”是指抓好一支队伍,落实规范化管理。即认真抓好社区矫正队伍建设,确保每一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都能做到法律政策清、矫正流程清、对象动态清、风险趋势清、帮教措施清、考核奖惩清,使社区矫正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二”是指做好两个结合,实行人性化管理。即做好社区矫正管理与服务相结合,教育与帮扶相结合。将为社区服刑人员服务贯穿于对其管理的整个过程,对其改造过程中出现的消极思想进行及时教育,对其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进行爱心帮扶,实现社区矫正人性化管理。
“三”是指突出三个环节,实现个性化管理。一是分类管理。根据监管类别确定监管手段和矫正措施;二是个性矫正。根据社区服刑人员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矫正工作;三是心理辅助。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犯罪类型、心理承受能力和思想情绪的不同特点,以个案辅导的形式,对其实施系统的心理辅导,纠正其不良心理,提高矫治效果。
“一二三”工作模式是夏津县司法局根据上级工作精神,结合工作实际,针对基层工作的管理新模式,对于进一步形成合理有序的社区矫正管理工作局面,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通讯员 刘广森)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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