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陵城区司法局召开基层法律工作者会议,就《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修订稿)》征求基层法律工作者的意见。会议由陵城区司法局副局长王新生主持,基层科科长李砾萍、陵城区君合兴、正阳、梅镇法律服务所主任及部分基层法律工作者参加了会议。
会议强调,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是司法行政法律服务队伍的组成部分,是为基层提供法律服务的重要力量。修改《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修订稿)》对于进一步健全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的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合法权益,为基层法律服务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有重要意义。与会同志围绕基层法律服务收费方式、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对《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修订稿)》的条文,提出了许多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通讯员 李砾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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