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德州市平原县司法局领导、法律援助中心主办的法援宣传活动在平原县司法行政中心前的普法广场开展,桃园司法所积极参加本次活动,提高法律援助的知晓率,让更多人能够得到帮助。
我国2003年9月1日起实施《法律援助条例》,法律援助作为一项司法救济,对符合援助条件的人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本次活动宣传形式丰富多样,发放法律援助宣传册,移动屏幕播放法律援助故事短片,广场周围悬挂宣传标语,更有律师现场为大家答疑解惑,得到来访群众的一致好评。(通讯员 郭淑萍 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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