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月27日开始,河北省冀州市司法局基层科与社区矫正科、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组成工作测评小组,利用一周时间对下乡干警进行工作测评。
按照省司法厅新招录政法干警必须去乡镇工作的要求,同时为增强年轻政法干警的工作能力,增长基层工作经验,今年8月和10月,冀州市司法局分两批,将在各科室进行轮岗后的八名年轻政法干警派往乡镇司法所进行锻炼。为使干警下乡后切实做到自身能力有提高,司法所工作有促进,司法局特制定了《关于对下乡锻炼干警的管理考核办法》,规定下乡干警在以司法局管理为主的前提下,接受所在乡镇和司法所的共同管理,并明确了具体的工作任务;司法所为下乡干警建立工作台账,干警撰写工作日志,对下乡锻炼期间的工作进行详细记录;基层科将对下乡锻炼的干警工作情况落实“月检查、季述职、年考核”制度。
本次工作测评按照查看个人工作日志、调取乡镇考勤记录、听取乡镇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意见、检查工作档案等方式进行综合考评。已经完成测评的三名干警,考勤记录良好,档案整理规范,从日志和台账中体现出在下乡锻炼期间做了大量的工作,所在乡镇的主要领导和主管副职对他们的工作非常满意,均给出了满分的评价。工作测评结束后,司法局将根据测评情况,完善管理办法,以更好的促进基层工作的开展。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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